9/18 房貸新制:第 2 戶 7 成,八種情況能不能寬限期

央行 115/9/17 決議第 2 戶房貸成數由 6 成調為 7 成,9/18 起實施,寬限期仍不行。依央行問與答逐格核對名下有房、配偶有房、繼承房屋等八種情況,附自備款試算與換屋 18 個月規定。免費註冊 Ultra Advisor,幫客戶算第 2 戶月付。

分類:房貸知識|發布:2026-09-17|更新:2026-09-17

央行 9 月 17 日決議,自然人第 2 戶房貸成數上限由 6 成調為 7 成,9 月 18 日起實施, 寬限期(前幾年只繳利息、不還本金)仍然不行。央行算「第幾戶」看的是借款人本人名下的房貸筆數,繼承來的不算。 網路流傳的對照圖,繼承那兩列就有三格不對。

9 月 18 日起房貸新制對照:名下沒房也沒房貸,央行不列管,寬限期由銀行決定;有房但沒房貸算第 1 戶,不得有寬限期;已有 1 筆房貸算第 2 戶,成數上限 7 成且不得有寬限期;繼承的房屋與房貸都不計入;央行只看借款人本人名下。先買後賣換屋者切結 18 個月內賣掉舊屋可不受限。

三件事先看懂

  • 改了什麼:第 2 戶成數 6 成變 7 成;購地貸款刪掉「切結動工」。寬限期、第 3 戶、高價住宅都沒變。
  • 誰受影響:名下已有 1 筆房貸、要再買房的人,自備款少準備 1 成;9/17 前已送件還沒撥款的可以改用 7 成,已撥款的可以比照 7 成增貸。
  • 最大誤解:「第 2 戶」不是看名下有幾間房,是看本人有幾筆買房的房貸;繼承的房子和房貸都不算。

一、9/17 改了什麼、沒改什麼

央行理監事會決議維持政策利率不變,重貼現率仍是 2%。信用管制只動兩處,其他全部維持:

項目 9/17 以前 9/18 起
自然人第 2 戶購屋貸款 6 成、不得有寬限期 7 成、不得有寬限期
購地貸款 5 成、保留 1 成動工款、附興建計畫、切結一定期間內動工 5 成、保留 1 成動工款、附興建計畫,刪除切結動工
名下有房屋者的第 1 戶 不變:不得有寬限期,央行未設成數上限
第 3 戶以上 不變:3 成、不得有寬限期
高價住宅(台北 7,000 萬、新北 6,000 萬、其他縣市 4,000 萬元以上) 不變:3 成、不得有寬限期,不分戶數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 不變:3 成、不得有寬限期
餘屋貸款/工業區閒置土地 不變:3 成/4 成

第 2 戶今年已經放寬兩次:3 月 20 日由 5 成調為 6 成,這次再調到 7 成。 央行在記者會資料說明,考量青安貸款 3.0 剛上路、台股交投熱絡,「尚不宜大幅放寬」, 所以只調整第 2 戶成數,用意是協助第 2 戶「供家人或自己購屋自住」的需求。 7 月底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是 34.44%,比 2024 年 6 月底的高點 37.61% 低了 3.17 個百分點。

二、央行用兩把尺:名下有沒有房、有幾筆房貸

很多人以為「第 2 戶」是名下第二間房子。央行的規定不是這樣算的,銀行會做兩項查詢:

兩把尺交叉之後,分成四類:

名下狀況 央行歸類 成數上限 寬限期
沒房屋、沒房貸 不列管 銀行核定 央行不禁止
有房屋、沒房貸 第 1 戶 央行未設上限 不得有
已有 1 筆房貸 第 2 戶 7 成 不得有
已有 2 筆以上房貸 第 3 戶以上 3 成 不得有

所以名下有三間房但都已經還清貸款,買下一間仍歸「第 1 戶」:央行不限成數,只是不能有寬限期。 反過來,名下只有一間房但還在繳房貸,買第二間就是「第 2 戶」。 兩個提醒:買的是高價住宅,不管第幾戶都是 3 成、不得有寬限期; 「央行不禁止」也不代表銀行一定給,銀行內規比央行嚴格時依內規辦理。

三、八種情況逐格對照

最近網路上流傳一張「115 年 9 月後貸款規定」對照圖,列了八種名下情況,分「青安」「首購」「寬限期」三欄打勾。 「首購」不是法規用語,央行和財政部都沒有定義。下表把它拆成央行實際在看的欄位,逐格對照央行 「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115 年 9 月 18 日生效版)與財政部國庫署「青安 3.0 問答集」。 下表的判斷都以非高價住宅為前提。

借款人的情況 央行歸類 寬限期(央行) 青安 3.0
本人名下沒有房 不列管 不禁止 要看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也沒有房,才有資格
已有一間房,沒有房貸 第 1 戶 不得有;換屋切結 18 個月內賣掉舊屋可以有 不行;舊屋先賣掉就可以
已有一間房,還有房貸 第 2 戶,7 成 不得有;換屋切結後成數與寬限期都不受限 不行
配偶名下有房,沒有房貸 央行只看借款人本人 不禁止(本人名下沒房時) 不行
配偶名下有房,也有房貸 央行只看借款人本人 不禁止(本人名下沒房時) 不行
夫妻名下都沒有房 不列管 不禁止 可以(還要符合年齡、所得、房價等條件)
繼承一間房,沒有房貸 繼承的房屋不計入 不禁止 原則不行;公同共有換算持分面積未滿 40 平方公尺可以
繼承一間房,連同房貸 房屋、房貸都不計入 不禁止 同上一列

對照下來,那張圖有幾處要修正:

另外,「繼承無貸款」這一列圖上寫「首購 ✓」,和央行規定吻合;只要不把「首購」讀成「名下從來沒有房子」,就不會誤會。

四、第 2 戶從 6 成變 7 成,自備款少多少

用本站自住與投資房貸比較一文的假設利率 2.6%、30 年本息平均攤還、無寬限期試算:

房價 6 成:貸款/自備 7 成:貸款/自備 自備款少 月付 6 成 → 7 成
1,000 萬元 600 萬/400 萬 700 萬/300 萬 100 萬元 24,020 → 28,024 元
1,500 萬元 900 萬/600 萬 1,050 萬/450 萬 150 萬元 36,031 → 42,036 元
2,000 萬元 1,200 萬/800 萬 1,400 萬/600 萬 200 萬元 48,041 → 56,048 元

7 成是上限,實際核貸成數仍看鑑價、收入與信用;以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計算。 自備款少了,月付多了約 17%,而且第 2 戶沒有寬限期,第一個月就要本金利息一起繳。 評估時先確認現金流撐得住,再談成數。

兩個銜接規定,手上有案子的人要知道:

五、換屋族:18 個月內賣掉舊屋

先買後賣的換屋族,央行有兩條協處措施,都要和銀行簽切結:

情況 要做到 換到什麼
有房、沒房貸,買第 1 戶(Q17) 撥款後 18 個月內賣掉原有房屋、完成移轉登記 可以有寬限期
有 1 筆房貸,買第 2 戶(Q18) 撥款後 18 個月內賣掉第 1 戶、完成移轉,清償房貸並塗銷抵押權(到地政事務所註銷銀行的抵押登記) 不受 7 成上限與寬限期限制

沒做到的代價不小:取消寬限期、立即收回 18 個月原本應該攤還的本金(第 2 戶還要收回成數差額), 並從撥款日起按貸款餘額追溯罰息;用轉貸規避的,另收違約金。這兩條措施適用 113 年 9 月 20 日(含)以後錄案的貸款案件。 央行記者會資料顯示,今年第 2 季銀行辦理切結換屋 342 戶,多數借款人 12 個月內就賣掉舊屋,所以這次沒有再延長期限。 舊屋賣得掉的時間沒有把握,就別把寬限期算進還款計畫。寬限期的利弊可以看 房貸寬限期完整利弊分析

六、青安 3.0 跟這次放寬的關係

央行問與答 Q4 寫明,財政部青安貸款不受第 1 戶、第 2 戶的限制,但高價住宅等其他規定仍然適用。 青安 3.0 本來就只給名下無自有住宅的人,所以這次第 2 戶放寬和青安族沒有直接關係。幾個常被問的條件:

額度、利率與房價上限的完整整理,看青安 3.0 懶人包; 被年齡、所得或房價卡住的替代方案,看青安 3.0 三道門檻的替代方案

七、購地貸款:切結動工刪了,其他沒變

購地貸款(買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土地)仍是最高 5 成,其中 1 成要等動工後才撥,也仍要附具體興建計畫。 刪掉的是「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已經切結的舊案,實際動工時程改由銀行依授信實務個案認定。 央行說明,這項規定 2021 年 12 月實施以來,銀行已依個案訂定動工時程,所以回歸銀行處理。 土地、股票、保單等資產怎麼變現,整理在六種資產變現流程與成本

八、顧問可以怎麼用

  1. 先問兩件事,再談成數。客戶名下有沒有房屋(含繼承來的)、名下有幾筆買房用途的房貸。 答案決定央行歸類,比「是不是首購」準確得多。
  2. 夫妻誰來當借款人,會改變結果。房子和房貸在誰名下、誰出面借,會影響央行歸類和青安資格, 細節見夫妻聯名買房指南,送件前請銀行確認認定方式。
  3. 換屋客戶排時間表。18 個月從撥款日起算,把賣屋時程、違約會被收回的本金算清楚,再決定要不要簽切結。
  4. 已撥款的第 2 戶客戶,評估要不要增貸。多出來的 1 成可以增貸,但資金不能再買受限的不動產,也沒有寬限期。

Ultra Advisor 的速查表已同步 9/18 的信用管制與換屋規定,內建 AI 副手傲創遇到房貸題會查表回答; 房貸試算工具分別輸入 6 成、7 成的貸款金額,就能比較月付與總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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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規定取自中央銀行 115 年 9 月 17 日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新聞稿及附件對照表、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115 年 9 月 17 日發布、9 月 18 日生效)、 同規定問與答(115 年 9 月 18 日生效版)購置住宅貸款 Q4、Q11、Q14、Q17、Q18 與其他 Q1、Q7, 以及同日記者會參考資料、簡報與「外界關心之議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換屋協處統計、放寬理由); 3 月調整取自央行 115 年 3 月 19 日新聞稿。青安 3.0 條件取自財政部國庫署「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問與答」 (115 年 7 月 29 日更新)。查證日 2026-09-17。 自備款與月付為依假設利率 2.6% 計算的試算值,非官方數字。網路對照圖的「首購」一詞無官方定義, 本文以央行歸類對照。實際核貸成數、寬限期與戶數認定,以承貸銀行查證結果為準; 對規定有疑問可洽中央銀行 (02)2357-1999;個案規劃請洽承貸銀行,或諮詢地政士、會計師。規定可能滾動調整,引用前請確認版本日期。

常見問題

9 月 18 日起第二戶房貸可以貸幾成?

依中央銀行 115 年 9 月 17 日理監事會決議,自然人第 2 戶購屋貸款成數上限由 6 成調為 7 成,9 月 18 日起實施,仍不得有寬限期,也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等名目增貸。第 3 戶以上與高價住宅仍是 3 成。7 成是上限,實際成數由銀行依鑑價與借款人條件核定。

央行怎麼認定我買的是第幾戶?配偶名下的房子算不算?

央行看借款人本人名下兩件事:財產歸戶清單有沒有房屋,以及聯徵中心查到幾筆買房用途的房貸,一筆擔保品算一戶。沒房也沒房貸不列管;有房沒房貸是第 1 戶,不得有寬限期;已有 1 筆房貸是第 2 戶。央行規定只寫借款人名下,沒有提到配偶;夫妻共同借款怎麼認定,以承貸銀行為準。青安 3.0 則要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都沒有自有住宅。

繼承來的房子和房貸,會讓我變成第二戶嗎?

依央行問與答(115.9.18 版)Q11 與 Q14,繼承取得的房屋不計入房屋數,因繼承而承受的房貸也不計入房貸戶數。只繼承一間房的人,在央行規定下等同名下無房無房貸,不受第 1 戶不得寬限期與第 2 戶 7 成的限制。青安 3.0 則原則上仍算有自有住宅,只有繼承的公同共有住宅按潛在應有部分換算、持分面積合計未滿 40 平方公尺才能申辦。

換屋先買後賣,可以有寬限期嗎?

可以,但要和銀行切結。名下有房沒房貸的人買第 1 戶,切結撥款後 18 個月內賣掉原有房屋,可以有寬限期;已有 1 筆房貸的人買第 2 戶,切結 18 個月內賣掉第 1 戶並清償塗銷房貸,可不受 7 成上限與寬限期限制。沒做到會被取消寬限期、收回 18 個月應攤還本金並追溯罰息。措施適用 113 年 9 月 20 日(含)以後錄案的貸款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