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續保 | 保證續保,最高續保至 75 歲 |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以社會保險(如健保)身份住院診時,按其住院期間內發生,且不屬社會保險給付範圍之特定項目費用核付。給付金額上限如附表一。
若住院日數為31~60天者,上述保險金增為附表一之2倍;
a.住院日數為61~90天者,上述保險金增為附表一之3倍;
b.住院日數為91~180天者,上述保險金增為附表一之4倍;
c.住險日數為181~365天者,上述保險金增為附表一之5倍。
被保險人以社會保險身份住院診療時,按其住院期間內發生,且不屬社會保險給付範圍之特定項目費用核付。給付金額上限上限如附表一之「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X附表二之「手術名稱及費用表」所得之值。
按「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60%給付。
被保險人以社會保險身份住院診療時,按其住院期間內發生,且不屬社會保險給付範圍之特定項目費用核付。給付金額上限如附表一。
| 給付項目 | 給付限額 |
|---|---|
|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 | 100元X投保單位 |
| 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 | 6000元X投保單位 |
| 每次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 | 3000元X投保單位 |
| 出院在家療養保險金限額 | 60元X投保單位 |
a.被保險人為主契約被保險人:
投保~65歲,續保年齡至屆滿75歲之主契約週年日。
b.被保險人為主契約被保險人之配偶或父母:
投保~65歲,續保至"主契約被保險人屆滿75歲"和"配偶或父母屆滿75歲"兩者較早到達之主契約週年日。
c.被保險人為主契約被保險人之子女:
投保~65歲,續保至主契約被保險人屆滿75歲之主契約週年日。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2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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