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這張舊的實支實付,要不要換成新的?」這是 2024 年 7 月新制上路之後, 顧問最常被問的問題之一。答案多數時候是「舊的先留著,那是寶」, 但要講得讓客戶信服,你得把新舊制的差異講對。這篇把制度變化、實務規則、 以及客戶最常見的三個疑問一次整理好。
一、新制改了什麼:三件事
金管會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要求新銷售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回歸 損害填補原則:理賠金額不得超過實際醫療支出。具體有三個變化:
| 項目 | 舊制(2024/6/30 前銷售) | 新制(2024/7/1 起銷售) |
|---|---|---|
| 理賠單據 | 部分商品接受收據副本 | 一律正本(或與正本有同等效力的證明) |
| 多張保單同時理賠 | 可用副本向多家各自請領,合計可能超過實際花費 | 合計不得超過實際醫療支出;第一張在限額內給付,第二張只賠不足的差額 |
| 性質 | 實務上帶有「定額給付」色彩 | 回歸費用補償:花多少、賠多少 |
注意時點的講法:新制規範的是「2024 年 7 月 1 日之後新銷售的契約」。 不是所有保單在那天一起變,這是下一段的重點。
二、舊保單為什麼是寶:不溯及既往
新制不溯及既往。2024 年 6 月 30 日以前成立、 條款寫明接受副本理賠的保單,繼續依原條款理賠。這帶出兩個實務結論:
- 能副本理賠的舊保單,市場上已經買不到了。客戶手上若有, 停效或解約後就回不去。這是「舊的先留著」的核心理由。
- 「換約」要極度謹慎。把舊實支實付解掉換新商品,等於用副本理賠權 換一張正本理賠的保單,多數情況是保障倒退。若真有保額或缺口問題, 優先考慮「舊的留著、新的補上」而不是「舊換新」。
顧問可以這樣講:「你這張是 2024 年 7 月以前的舊條款,現在市面上買不到了。 它能不能副本理賠、續保到幾歲,我拿條款查給你看,我們再決定要不要動它。」 把決策建立在條款原文上,而不是印象上。
三、投保上限:一般型 3 張+自負額型 1 張
現行規定下,每人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投保件數上限是一般型 3 張、自負額型 1 張, 意外實支實付另有各自獨立的 3+1 上限,兩者分開計算、不互相佔用額度。投保第二家以上時要據實告知既有的實支實付保單, 保險公司也會確認收受狀況;隱匿不告知可能影響日後理賠。
對顧問的意義:多張規劃仍然可行,但組合的重點從「堆額度」變成「補結構」: 雜費限額不夠的補雜費、沒有門診手術的補門診手術、自負額型拿來墊高住院上限。 每一張要負責一個明確的缺口,而不是重複同一塊。
四、多張保單怎麼賠:差額給付的實際運作
以新制保單為例(示範情境,非真實案例):假設一次住院實際自費 12 萬元,客戶有兩張新制實支實付:
- 第一張(雜費限額 10 萬):在限額內給付 10 萬
- 第二張(雜費限額 8 萬):只就「還沒被填補的差額」給付 2 萬
- 合計 12 萬,等於實際支出,不會超過
所以新制下第二張的價值不是「再領一次」,而是墊高總限額的天花板。 跟客戶對帳時把這個算給他看,期望值就不會錯位。
五、客戶最常問的三句話,怎麼接
「新制是不是變爛了?」
誠實的答案:對「想用保險賺一筆」的人,是;對「怕醫療費燒穿存款」的人,不是。 實支實付的本意就是把自費醫療的洞補起來,新制只是回到這個本意。 該擔心的不是新舊制,是限額夠不夠付得起現在的自費項目(達文西、標靶、住院房差)。
「那我舊的要不要解掉換新的?」
先查條款再回答。舊保單的副本理賠權與續保條件是解約後拿不回來的東西; 除非舊商品的限額結構真的完全不合用,否則方向是「留舊補新」。
「我還能買幾張?」
看他現在手上有幾張一般型、幾張自負額型,對照 3+1 上限。 更重要的是先盤點現有限額結構,缺什麼補什麼,而不是把額度買滿。
六、每一句話都用條款背書
這個題目的每個判斷,最後都落在「這張保單的條款到底怎麼寫」: 接不接受副本、續保到幾歲、雜費限額怎麼算、門診手術有沒有包。 Ultra Advisor 收錄 22,236 份保單條款全文(118 萬段原文), 顧問可以直接對任何一張商品做 AI 問答,答案附條款原文出處; 搭配 18,218 份官方費率表,新舊組合的保費差當場算得出來。 客戶面前,拿條款講話永遠比拿印象講話有力。
本文法規狀態查證至 2026 年 8 月。制度細節以金管會發布之規定與各商品正式條款為準; 個案理賠以保險公司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