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手術給付方式 | 依手術項目倍數表(定額比例)給付 |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針對中老年人常見的全膝或全股關節置換術,提供「醫材購置補助保險金」,減輕自費醫材的負擔。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涵蓋34項膝、股關節相關手術,補強保障。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八十六歲仍生存時,可領取「滿期保險金」,退休規劃靈活運用。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提供身故保險金,滿足遺族照顧需求。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本公司按身故當時下列三者中之最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保險金額」的十倍。
二、「年繳保險費總額」的一點零六倍。
三、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以當時門檻比率。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之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商品有效期間內,因膝關節或股關節之「疾病」或「傷害」於醫院住院診療期間,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保單條款附表一「手術項目等級表」所列之外科手術且經手術治療時,本公司依「保險金額」乘以保單條款附表一「手術項目等級表」中所載給付倍數所得之數額給付「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期間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本公司分別計算其「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但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部位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本公司按其中最高級手術項目給付「手術醫療保險金」。
◎同一保單年度累計最高給付為「保險金額」的二十倍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膝關節或股關節之「疾病」或「傷害」於醫院住院診療期間,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第二項手術項目之其中一項手術且經手術治療時,本公司除依保單條款第十四條之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外,另按被保險人接受手術當時之保單年度,依下列約定給付「醫材購置補助保險金」:
一、第一及第二保險單年度:每次手術給付「保險金額」的二倍。
二、第三保險單年度及以後:每次手術給付「保險金額」的五倍。
前項所稱之手術如下:
一、全股關節置換術或人工全髖關節再置換手術。
二、全膝關節置換術或人工全膝關節再置換手術。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給付「醫材購置補助保險金」,每側股關節或每側膝關節於同一保單年度以給付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保險年齡達八十六歲仍生存時,本公司按「年繳保險費總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給付「滿期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繳費年期 | 承保年齡 | 承保金額 | 保障期間 |
|---|---|---|---|
| 10年 | 16~70歲 | 16~49歲:0.5萬元~2萬元 50~70歲:0.5萬元~1.2萬元 ( 以萬元為單位計算,以每千元增加 ) | 保險年齡達86歲 |
| 15年 | 16~65歲 | ||
| 20年 | 16~60歲 |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二十條除外責任範圍內,但屬於事故當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有行使第一項申請復效之權利,並載明要保人未於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 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二部第 前恢復保單效力者,契約效力將自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之日翌日上午零 二章第七節所載膝關節或股關節之手術項目時 ,本公司將比照附表 時起終止,以提醒要保人注意。 一「手術項目等級表」內程度相當之手術項目給付。 本公司已依要保人最後留於本公司之前項聯絡資料發出通知,視為已完第 20 條 條款第 2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4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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