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8 項,包含: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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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依下列約定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之住院日數在三十日(含)以內者,按單位日額乘以住院日數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之住院日數在三十一日(含)以上至九十日(含)者,按下列二目計得金額之總和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
(一) 前三十日(含)部分,依第一款約定方式計算。
(二) 自第三十一日起,按單位日額的二倍乘以其超過三十日之住院日數計算。
三、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之住院日數在九十一日(含)以上至一百八十日(含)者,按下列二目計得金額之總和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
(一) 前九十日(含)部分,依第二款約定方式計算。
(二) 自第九十一日起,按單位日額的三倍乘以其超過九十日之住院日數計算。
四、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之住院日數在一百八十一日(含)以上者,按下列二目計得金額之總和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
(一) 前一百八十日(含)部分,依第三款約定方式計算。
(二) 自第一百八十一日起,按單位日額的四倍乘以其超過一百八十日之住院日數計算。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最高日數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而於醫院之特別病房接受診療者,本公司除依保單條款第十二條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外,另按下列金額乘以實際住進特別病房的日數(含轉入及轉出當日)給付「特別病房保險金」:
一、加護病房:單位日額的二倍。
二、燒燙傷病房:單位日額的二倍。
三、安寧病房:單位日額的一點五倍。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特別病房保險金」合計給付之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但同一日內本公司僅就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或安寧病房其中一種病房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按單位日額的百分之六十乘以住院日數,給付「出院療養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於其住院診療的前二週內及出院後二週內,因治療同一疾病或傷害為直接目的而接受門診診療者,本公司按單位日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乘以實際門診次數,給付「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但每日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而以救護車緊急醫療運送至醫院接受住院診療者,本公司按單位日額的二倍給付「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以給付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院急診診療後住院,或雖未住院但於急診室診療超過六小時(含)以上者,本公司按單位日額給付「急診保險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急診室診療若超過三小時(含)但未滿六小時者,本公司按單位日額的百分之二十五給付「急診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依保單條款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約定申請保險金時,若該被保險人於本次住院入院日之前,在無理賠紀錄期間內未曾申請過前述保險金之一者,本公司按本次依保單條款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之約定所申請之保險金總額乘以下表中該期間所對應之增額比率,給付「健康增值保險金」。
| 無理賠紀錄期間 | 增額比率 |
|---|---|
| 2年(含)以上但未滿 4年 | 10 % |
| 4年(含)以上但未滿 6年 | 30 % |
| 6年(含)以上 | 50 % |
若該被保險人於前項之入院日後,而於下一保單週年日前再次依保單條款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之約定申請保險金時,本公司仍按前項約定給付「健康增值保險金」,不受前項無理賠紀錄期間之限制。
| 繳費年期 | 10年期 | 20年期 |
|---|---|---|
| 最高投保年齡 | 65歲 | 60歲 |
1. 最低投保金額:新臺幣 1,000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1) 60歲 (含) 以下:新臺幣 5,000元。
(2) 61歲 (含) 以上:新臺幣 3,000元。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仍 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次或少於100次且呈持續性者,或胎兒心 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20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5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確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腫瘤)致 影響生產者。 4.胎位不正。 第 4 頁,共 5 頁 中國信託人壽珍健康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PHI301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24周以上,胎兒體重560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第 22 條 條款第 4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3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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