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等待期 | 30 天,等待期內發生的疾病不在保障範圍 |
|---|---|
| 手術給付方式 | 依手術項目倍數表(定額比例)給付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保險金額」x 1~100倍(依「手術項目表」所載倍數給付)
「保險金額」x 3倍
「保險金額」x 7~68倍(依「重大手術項目表」所載倍數給付)
「保險金額」x 2 ~60 倍(依「放射線診療項目表」所載倍數給付)
「保險金額」x 1 ~46 倍(依「治療處置項目表」所載倍數給付)
「保險金額」x 30倍
「保險金額」x 30倍
「保險金額」x 30倍
| 連續未申請第1~8項保險金保單年度數 | 增額比率 |
|---|---|
| 2年(含)以上但未滿3年 | 10% |
| 3年(含)以上但未滿4年 | 20% |
| 4年(含)以上但未滿5年 | 30% |
| 5年(含)以上但未滿6年 | 40% |
| 6年(含)以上 | 50% |
1.未滿15足歲:
退還所繳保險費予要保人,附約終止。
2.年滿15足歲且保險年齡未達16歲:
所繳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附約終止。
3.保險年齡達16歲:
按應繳繳別保險費總和的1.06倍扣除健康險部分累計申領之保險金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如被保險人身故時,其健康險部分累計申領之保險金金額已達應繳繳別保險費總和的1.06倍者,本公司不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附約效力自被保險人身故時終止。
按應繳繳別保險費總和的1.06倍扣除健康險部分累計申領之保險金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
本公司依約定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如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本附約仍屬有效時,其健康險部分累計申領之保險金金額已達應繳繳別保險費總和的1.06倍者,本公司不再給付「祝壽保險金」,本附約效力自保險期間屆滿時終止。
第1~8項「累計已領醫療保險金倍數」上限為1,500倍。
| 繳費期間 | 10年期 | 15年期 | 20年期 |
|---|---|---|---|
| 投保年齡 | 0歲~70歲 | 0歲~65歲 | 0歲~60歲 |
註:0歲之被保險人係指健康出院且完成戶籍登記者。
| 投保年齡 | 0歲~60歲 | 61歲~70歲 |
|---|---|---|
| 最低投保金額 | 500元 | |
| 最高投保金額 | 5,000元 | 3,000元 |
註1:0歲之被保險人係指健康出院且完成戶籍登記者。
註2:投保金額需以百元為單位。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38條) 7K0-1 台灣人壽 LONG 好康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A 型 保險單條款(7K0) (本附約審閱期間三日。) (手術醫療保險金、住院手術療養保險金、重大手術慰問保險金、放射線診療保險金、治療處置保險金、 人工髖關節醫材購置補助保險金、人工膝關節醫材購置補助保險金、人工水晶體醫材購置補助保險金、無 理賠增額保險金、所繳保險費的退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本商品之疾病等待期間為生效日起持續有效滿三十天以內。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險費之金額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 (免費申訴電話:0800-213-269;傳真:(02)2785-8760; 電子信箱(E-mai…第 38 條 條款第 1 頁
第三十條除外責任範圍 內,但屬於事故當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 第二章第七節所載手術項目時,本公司將比照附表二「手術項目表」內程度相當之手術項目決 定給付倍數,但最高不得超過一百倍。 【住院手術療養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符合第 30 條 條款第 7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45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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