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發生保單條款約定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按下列保險金額給付「特定傷病保險金」,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1.被保險人經初次診斷確定罹患「第一類特定傷病」時,按保險金額一倍給付特定傷病保險金。
2.被保險人經初次診斷確定罹患「第二類特定傷病」時,按保險金額二倍給付特定傷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後罹患二種以上特定傷病時,本公司只給付一次特定傷病保險金。
第一類特定傷病:
| 再生不良性貧血 | 良性腦腫瘤 | 心臟瓣膜手術 | 嚴重頭部創傷 |
|---|---|---|---|
| 肝硬化症 | 猛暴性肝炎 |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 主動脈外科置換術 |
| 重大燒燙傷 | 脊髓灰質炎 | 急性腦炎 | 腦血管動脈瘤手術 |
| 運動神經元病 | 多發性硬化症 | 慢性肝病 | 克隆氏病及潰瘍性結腸炎 |
第一類特定傷病:
| 阿爾茲海默氏病 | 巴金森氏症 | 系統紅斑性狼瘡 |
|---|
(1)最低投保金額為新台幣50萬。
(2)最高投保金額不得超過主契約投保金額/基本保額,且累計最高為新台幣300萬。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5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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