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險

安聯人壽「一年定期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109)」條款重點

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條款重點速查

續保可續保(條款未明示是否保證)
除外責任條款列出 3 項,包含:法定通用 3 項

給付內容與投保規定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商品特色

給付內容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保單條款約定之重大疾病或嚴重特定傷病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或嚴重特定傷病保險金」,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後罹患二種以上重大疾病或嚴重特定傷病時,本公司只給付一次重大疾病或嚴重特定傷病保險金 。

*本附約所稱「重大疾病」係指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院醫師診斷為第一次罹患且符合下列定義者。

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後障礙(重度)末期腎病變
癌症(重度)癱瘓(重度)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本附約所稱「嚴重特定傷病」係指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院醫師診斷為第一次罹患且符合下列定義者。

嚴重再生不良性貧血良性腦腫瘤併神經障礙後遺症心臟瓣膜開心手術嚴重頭部創傷嚴重肝硬化症
病毒性猛暴性肝炎合併肝衰竭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主動脈外科置換手術嚴重第三度燒燙傷脊髓灰質炎併神經障礙後遺症
嚴重阿茲海默氏症深度昏迷急性腦炎併神經障礙後遺症腦血管動脈瘤開顱手術嚴重運動神經元疾病
多發性硬化症嚴重巴金森氏症慢性肝病合併肝衰竭嚴重克隆氏病或潰瘍性結腸炎嚴重全身性紅斑性狼瘡腎病變

投保規定

(1)本人及其配偶:自0歲起至65歲,但續保時最高年齡為85歲。

(2)子女:0歲至23歲(含)以下之未婚子女,但續保時最高年齡為85歲。

(1)最低投保金額為50萬元。

(2)累計DDR(N)最高投保金額為600萬,且不可超過主契約及壽險附約累計之投保金額。

想再往下看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4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

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安聯人壽的其他重大疾病險

一年定期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一年定期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108)一年定期特定傷病帳戶型健康保險附約一年定期特定傷病帳戶型健康保險附約(108)一年定期癌症照護健康保險附約

延伸閱讀

保單條款怎麼看:先讀這五個地方癌症險等待期陷阱:90 日內確診,整張契約自始無效保單健檢 DIY 五步驟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