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3 項,包含:法定通用 3 項 |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於繳費期間屆滿後每屆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本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與累計增加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之合計金額給付「生存保險金」,最高給付至本契約滿期日(含)為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於繳費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時依下列二款之合計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身故保險金。該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零六倍,兩者之較大者。
二、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身故保險金。該金額為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零六倍,兩者之較大者。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於繳費期滿後身故者,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時依下列二款之合計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身故保險金。該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的十倍、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零六倍扣除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累計生存保險金後之餘額,三者之最大者。
二、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身故保險金。該金額為累計增加保險金額的十倍、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零六倍扣除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累計生存保險金後之餘額,三者之最大者。
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身故者,本公司改以退還或給付「所繳保險費」。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於繳費期間內致成保單條款所列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殘廢確定當時下列二款之合計金額給付「全殘廢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全殘廢保險金。該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零六倍,兩者之較大者。
二、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全殘廢保險金。該金額為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零六倍,兩者之較大者。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於繳費期滿後致成保單條款所列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殘廢確定當時下列二款之合計金額給付「全殘廢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全殘廢保險金。該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的十倍、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零六倍扣除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累計生存保險金後之餘額,三者之最大者。
二、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全殘廢保險金。該金額為累計增加保險金額的十倍、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零六倍扣除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累計生存保險金後之餘額,三者之最大者。
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致成保單條款所列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改按「所繳保險費」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到達一百一十一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十倍給付「祝壽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投保年齡 | 最低基本保險金額 | 最高基本保險金額 |
|---|---|---|
| 0歲~15歲 | 2,000美元 | 24,000美元 |
| 16歲~70歲 | 200,000美元 |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二十五條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 第二十六條情形致被保險人全殘廢時,本公司按 第十八條的約定給付全殘廢 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 保單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因第一項各款原因致死者,本公司依 第十七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 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第 25 條 條款第 7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9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