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2 項,包含: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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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致成條款附表所列第1~11級失能程度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且於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30倍」乘以條款附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或傷害致成條款附表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則給付各該項「失能保險金」之和,最高以「保險金額的30倍」為限。但不同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失能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疾病或傷害所致之失能,如合併以前(含本契約訂立前)的失能,可領條款附表所列較嚴重項目之「失能保險金」者,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失能保險金」,但以前的失能部分,視同已給付,應扣除之。
前項情形,若被保險人扣除以前的失能後得領取之「失能保險金」低於單獨請領之金額者,不適用合併之約定。
註: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疾病或傷害申領「失能保險金」時,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30倍」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以內致成條款附表所列第1~11級失能程度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且於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按「保險金額」的30倍乘以條款附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意外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條款附表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則給付各該項「意外失能保險金」之和,最高以「保險金額的30倍」為限。但不同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意外失能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意外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失能,如合併以前(含本契約訂立前)的失能,可領條款附表所列較嚴重項目之「意外失能保險金」者,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意外失能保險金」,但以前的失能部分,視同已給付,應扣除之。
前項情形,若被保險人扣除以前的失能後得領取之「意外失能保險金」低於單獨請領之金額者,不適用合併之約定。
註: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申領「意外失能保險金」時,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30倍」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致成條款附表所列第1~6級失能程度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且於失能診斷確定日及每屆失能診斷確定日之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於失能診斷確定日及每屆失能診斷確定之週年日起一年內之每一週月日(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按「保險金額」給付,每月僅給付一次並以「保險金額」為限。
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後致成條款附表所列二項以上之失能程度之一者,僅給付一項「失能扶助保險金」。
註1:如因各項條款約定致契約終止時,倘仍有應給付而未給付之「失能扶助保險金」,本公司將尚未領取之「失能扶助保險金」,依年利率1.5%貼現計算一次給付。
註2:「失能扶助保險金」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600倍」為限。
註3:失能扶助保險金之申請,須每年申請一次且為被保險人仍生存之狀態。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致成條款附表所列第1~6級失能程度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且於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自失能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豁免本契約(不含本契約附加之契約)有效期間內之應繳保險費。
本契約因前項約定情形豁免保險費時,自失能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按日數比例計算返還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於要保人。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5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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