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3 項,包含:法定通用 3 項 |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保險金額」X 10%
(終身給付一次為限)
已申領「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者:「保險金額」X 90%
未申領「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者:「保險金額」X 100%
(給付後契約終止)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十五條: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輕度重大疾病」或「重度重大疾病」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 責任。 一、 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 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 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第 15 條 條款第 5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0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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