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險

新光人壽「大好利率變動型終身還本保險」條款重點

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條款重點速查

除外責任條款列出 3 項,包含:法定通用 3 項

給付內容與投保規定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商品特色

給付內容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於每一保單年度屆滿之翌日仍生存,本公司按下列約定,給付生存保險金:

一、第一保單年度屆滿之翌日至第十保單年度屆滿之翌日:保險金額的10%。

二、第十一保單年度屆滿之翌日至第二十保單年度屆滿之翌日:保險金額的12.5%。

三、第二十一保單年度起,每一保單年度屆滿之翌日:保險金額的15%。

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一百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除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生存保險金外,另按保險金額的7.5倍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完全失能)者,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日)時下列二款計算方式所得金額最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當時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金額。

二、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應繳保險費總和扣除按保單條款約定已領取之生存保險金總額後之餘額。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有保單條款附表所列二項以上永久完全失能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一項完全失能保險金。

註:

一、「保險金額」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保險契約之投保金額,如該金額有所變更時,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二、「累計增加保險金額」係指就每一保單週年日依保單條款約定計算所得增額繳清保險金額逐次累計之值。

三、「表定年繳保險費」係指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費率表所記載每萬元保險金額所對應的年繳保險費。

四、「應繳保險費總和」係指按已繳費保單年度數乘以本契約之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乘以表定年繳保險費後所計得之數額。

五、「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係指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與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六、「總解約金」係指保險金額對應之解約金與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七、「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係指保單年度期初及期末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二者加總除以二之值。前述所稱之保單年度期初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係指前一保單期末總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按保單條款約定於保單年度屆滿翌日給付之生存保險金及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生存保險金後所計得之數額。

八、「增加回饋金」係指本公司於本約有效期間內,且於生效日後之每一保單週年日,以保單週年日前一保單之始日當月的宣告利率減去本契約預定利率(2%)之差值,乘以該保單年度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後所計得之數額。前述所稱之差值若為負值時,則以零計算。

九、「宣告利率」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適用於本契約之當月利率,該係考本公司運用此類商品所區隔資產之實際投資報酬而訂定。如當月未宣告者,以前一月之宣告為當月之宣告。

投保規定

關鍵條文節錄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除外責任

第二十條: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永久完全失能。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 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永久完全失能。 前項第一款及 第二十一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永久完全失能時,本公司按 第十六條的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8頁之4) 商品代碼:GQA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總保單價值準備 金予應得之人。第 20 條 條款第 4 頁

想再往下看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7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

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新光人壽的其他儲蓄險

一起發美元終身還本保險一起發終身還本保險一路發美元終身還本保險一路發終身還本保險大丈夫利率變動型終身還本保險大好利率變動型終身還本保險

延伸閱讀

保單條款怎麼看:先讀這五個地方保單健檢 DIY 五步驟顧問速查表:稅務、勞健保、長照、補助的權威數字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