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本契約於保險期間屆滿仍有效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的七倍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按其身故當時下列三者中之最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若本契約依保單條款第二十八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者,本公司按其展期定期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 保單價值準備金。
三、「所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三倍。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改以下列方式處理,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一、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應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
二、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後身故者:本公司按「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經「醫院」診斷確定後,本公司按其診斷確定殘廢當時下列三者中之最大值給付「殘廢保險金」;若本契約依保單條款第二十八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者,本公司按其展期定期保險金額,給付「殘廢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
三、「所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三倍。
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前致成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本公司將改按「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殘廢保險金」,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被保險人同時有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兩款以上全殘廢等級時,本公司僅給付一款「殘廢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給付「殘廢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起遭受水陸大眾運輸意外事故,自水陸大眾運輸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身故者,本公司除依第十五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外,另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水陸大眾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
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身故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身故與該水陸大眾運輸意外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水陸大眾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依保單條款第十五條約定辦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起遭受航空意外事故,自航空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身故者,本公司除依保單條款第十五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外,另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二倍給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身故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身故與該航空意外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依保單條款第十五條約定辦理。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係指以「所繳保險費」為基礎,以2.25%之年利率,依據滿保單年度部分以年複利,而未滿保單年度部分則以日單利方式逐期加計利息,計算至被保險人身故日或診斷確定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之日止之金額。
最低保額:0~50歲:18萬;51~70歲:30萬。
累計最高保額:0~7歲:500萬;8~未滿16歲:750萬;16~70歲:6000萬。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 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 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 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 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 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 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本 契約效力即行終止。第 17 條 條款第 5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8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