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3 項,包含:法定通用 3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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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條款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者,經醫院診斷確定後,且至診斷確定完全失能之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完全失能當時保險金額的二十四倍給付「完全失能關懷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有條款附表二所列兩款以上完全失能等級時,本公司僅給付一款「完全失能關懷保險金」。
若本公司已依條款第十四條給付「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不另依前二項之約定給付「完全失能關懷保險金」。
「完全失能關懷保險金」終身以給付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經醫院診斷確定後,且至診斷確定完全失能之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完全失能當時保險金額的二十四倍給付第一期「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以後每年以前開診斷確定日之相當日(無同一月日者,為該月之末日)經受益人檢送條款第十七條約定之文件,本公司按年依前開診斷確定完全失能當時保險金額的二十四倍給付第二期(含)以後「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且累計給付最高以十六次(每一次為一期)為限。
如本公司依前項應給付「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予被保險人,於本契約因條款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約定終止後,本公司仍繼續給付「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至前項約定給付次數屆滿或被保險人身故,二者較早屆至者為止。
若本公司已依條款第十五條給付「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於給付「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期間,不另依第一項之約定給付「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符合條款第二條約定之「長期照顧狀態」,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長期照顧狀態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的二十四倍給付「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且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以給付一次為限。
若本公司已依條款第十二條給付「完全失能關懷保險金」,不另依前項之約定給付「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符合條款第二條約定之「長期照顧狀態」,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長期照顧狀態」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的二十四倍給付第一期「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並於前開免責期間屆滿翌日後每屆滿一年之日(無同一月日者,為該月之末日),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按當時之保險金額的二十四倍給付第二期(含)以後之「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且累計給付最高以十六次(每一次為一期)為限。
如本公司依前項應給付「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予被保險人,於本契約因條款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約定終止後,本公司仍繼續給付「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至前項約定給付次數屆滿或被保險人身故,二者較早屆至者為止。
若本公司已依條款第十三條給付「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於給付「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期間,不另依第一項之約定給付「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
最低:1,000元
最高:須同時符合下列(1)(2)條件
(1)累計10萬元
(2)投保金額需求乘以100倍後累計所有長期看護保險(不含LTC)<=1,000萬元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2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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