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集團(Allianz)發布的《2026 安聯全球財富報告》顯示,台灣 2025 年底的人均淨金融資產是 16 萬 4,470 歐元, 經濟日報換算約新台幣 594 萬元,排名全球第 5、亞洲第 2。 這份報告談的是資產累積,沒有談傳承。但資產變多之後,有三件事值得重新檢查:稅的試算、繳稅的現金、還有你家自己的資產表。
一、報告說了什麼
| 項目 | 台灣(2025 年) | 對照 |
|---|---|---|
| 人均淨金融資產 | 16 萬 4,470 歐元,全球第 5 | 前四名:美國、瑞士、丹麥、新加坡;日本 8 萬 9,420 歐元,第 14 |
| 家庭金融資產總額 | 4.5 兆歐元,年增 8.7% | 全球年增 8.6% |
| 證券類資產 | 年增 17.7%,占比 34.9% | 占比的亞洲平均 30.8%、全球平均 46.9% |
| 存款 | 年增 4.9% | |
| 保險與退休金 | 年增 2.4% | |
| 家庭負債 | 7,142 億歐元,年增 6.3% | |
| 2019 年以來的實質成長 | 累計 41.5% | 全球 22.9% |
數字引自經濟日報與中央社 2026 年 10 月 1 日對報告的報導。
二、報告沒說什麼:兩個容易讀錯的地方
第一,594 萬是平均數。 人均是把全體家庭的淨金融資產加起來除以人口,會被高資產家庭拉高,多數人的數字比它低。看到自己沒有 594 萬,不代表落後。
第二,它只算金融資產,不含房子和土地。 淨金融資產是存款、證券、保險與退休金加總後扣掉負債。對多數台灣家庭來說,不動產是很大的一塊,這份報告沒有算進去。 但遺產稅會算:過世時名下的土地、房屋、存款、股票等財產都在課稅範圍內。 所以用這份報告的數字來判斷「我家離遺產稅還很遠」,很可能低估。
提醒一:資產變多,遺產稅的試算要重做
報告顯示台灣家庭金融資產從 2019 年以來實質成長 41.5%。如果你上一次算遺產稅是三、五年前,數字多半已經不準。 遺產稅的免稅額是 1,333 萬元(114、115 年適用),加上配偶扣除額 553 萬、每名子女 56 萬、喪葬費 138 萬等, 留有配偶和兩名成年子女的家庭,起徵點是 2,136 萬元。 超過的部分依 10%、15%、20% 三個級距課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 條)。
資產從起徵點以下長到以上,或從 10% 級距長到 15% 級距,都是在不知不覺中發生的。 做法很簡單:每年用當時的股價和公告現值重算一次。三種資產規模的試算見 遺產稅試算與節稅時機。
提醒二:成長最快的是證券,繳稅的現金要重新檢查
證券一年成長 17.7%,存款 4.9%,保險與退休金 2.4%。證券的成長比整體快,代表存款和保險占家庭資產的相對比重在下降。 從傳承的角度,這件事有兩個影響:
- 稅額照過世當天的股價算:上市櫃股票以繼承開始日的收盤價計入遺產(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之後下跌,稅額不會跟著降。
- 稅要用現金繳,而且先繳才能動遺產:遺產稅未繳清前,原則上不得分割遺產或辦理移轉登記(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8 條)。稅額核定後,要在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算 2 個月內繳清。
所以要檢查的是:如果明天發生繼承,家人手上有沒有夠繳稅的現金。不夠的話,事後可以申請分期或實物抵繳, 事前則可以用存款配置或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來準備(身故保險金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第 9 款、保險法第 112 條不計入遺產總額)。保險的稅務效果有條件: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人時,死亡給付超過 3,740 萬元的部分要計入基本所得額; 重病、高齡、躉繳(一次繳清保費)等投保型態可能被國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計回遺產;也可能產生特留分的民事爭議。五種現金來源的比較見 繳遺產稅的現金在哪?, 保險的但書見 實質課稅八大態樣。
提醒三:用你家自己的資產表,取代平均數
平均數對你家的規劃沒有幫助,有幫助的是一張自己家的表。建議至少列出這五欄:
- 金融資產:存款、股票、基金、ETF,分別在誰的名下。
- 不動產:查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不是市價。
- 保單: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各是誰,身故保險金多少。
- 負債:房貸、信貸、保單借款。
- 已經做好的安排:有沒有遺囑、保單有沒有指定受益人、有沒有信託或意定監護。
前四欄決定稅額和現金缺口,第五欄決定資產會不會照你的意思分配。 沒有遺囑時,遺產依民法的法定應繼分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協議分割需要全體同意。這部分的說明見 台灣人均財富全球第 5,但你的財富傳得下去嗎?
資料來源:《2026 安聯全球財富報告》(Allianz Global Wealth Report 2026),數字引自經濟日報與中央社 2026 年 10 月 1 日報導;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8、13、16(第 9 款)、17、18、30 條與施行細則第 28 條;財政部公告之 114、115 年適用免稅額、扣除額與課稅級距; 保險法第 112 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死亡給付 3,740 萬元門檻,113 年度起適用)。 本文為知識分享,不構成稅務、投資或投保建議,個案規劃請諮詢稅務律師或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