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於契約生效日後二年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疾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按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給付失能生活扶助一次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或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第三保單年度起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疾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按失能診斷確定日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給付失能生活扶助一次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同時或先後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二項以上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時,僅給付其中一項失能生活扶助一次保險金(即本項保險金給付終身以乙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或於本契約第三保單年度起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疾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後六個月當日(如該月無相當日者,則以該月最後一日為準)仍生存者,按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給付第一期失能生活扶助分期保險金,並於給付日起一百八十個月內之每一給付週月日(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亦均按月給付失能生活扶助分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後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二項以上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時,僅給付一項失能生活扶助分期保險金(即本項保險金給付終身以乙次為限)。
給付失能生活扶助分期保險金及失能生活扶助一次保險金時,累積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十倍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或於本契約第三保單年度起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疾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按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同時或先後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二項以上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時,僅給付其中一項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即本項保險金給付終身以乙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壽險部分保險期間屆滿前身故者,本公司按下列二款取其較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身故日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即壽險部分保險金額)。
二、身故日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壽險部分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生存者,本公司按當時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即壽險部分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繳費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自失能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要保人免繳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未到期之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但不退還當期已繳保險費之未滿期保險費。
前項情形經本公司同意豁免保險費後,本公司不再受理本契約減額繳清保險及保險金額之減少的變更申請,且非經被保險人同意,要保人不得終止本契約。
1.最低投保金額:新臺幣30萬元。
2.最高投保金額:
(1)15足歲~19歲:新臺幣300萬元。
(2)20歲~45歲:新臺幣400萬元。
(3)46歲~55歲:新臺幣300萬元。
(4)56歲~60歲:新臺幣100萬元。
3.最高投保金額仍需同時符合特殊身份及職業投保規定。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 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 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 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 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 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滿期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壽險部分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生存者,本公司按當時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即壽險部分保 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第 4 頁,共 12 頁 【豁免保險費】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繳費期間內,因第 17 條 條款第 4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9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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