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續保 | 可續保(條款未明示是否保證) |
|---|---|
|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5 項,包含:法定通用 5 項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 意外傷害事故項目 | 身故保險金 | 殘廢保險金 |
|---|---|---|
| 一般意外傷害事故 | 保險金額x1 | 保險金額x1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
| 海外意外傷害事故 | 保險金額x2 | 保險金額x2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
| 公共場所火災意外傷害事故 | 保險金額x2 | 保險金額x2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
| 海陸運輸意外傷害事故 | 保險金額x2 | 保險金額x2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
| 航空運輸意外傷害事故 | 保險金額x3 | 保險金額x3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
| 重大燒燙傷 | 保險金額x25% | N/A |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 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公司投保,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 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 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 者,各該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 責任。 第八條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 17 條 條款第 2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7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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