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等待期 | 30 天,等待期內發生的疾病不在保障範圍 |
|---|---|
| 手術給付方式 | 依住院日額倍數給付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 保障內容 | 給付項目 | |
|---|---|---|
| 住院日額醫療保險金(以365日為限) | 第1~30日 |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x實際住院日數 |
| 第31日以上 |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x2倍x自第31日以後的實際住院日數 | |
| 出院療養金 |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x50%x實際住院日數 | |
| 重大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x實際住院日數 | |
| 加護病房及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x2倍x實際住院加護或燒燙傷病房日數 | |
|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x實際住院日數 | |
| 醫療保險金給付限制 |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x2000倍 |
註:「重大疾病」項目: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十六條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或接受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 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或接受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限。 二、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三、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四、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懷孕相關疾病: 1.子宮外孕。 2.葡萄胎。 3.前置胎盤。 4.胎盤早期剝離。 5.產後大出血。 6.子癲前症。 7.子癇症。 8.萎縮性胚胎。 9.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第 16 條 條款第 7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1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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