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等待期 | 30 天,等待期內發生的疾病不在保障範圍 |
|---|---|
| 手術給付方式 | 實支實付(核實)、依住院日額倍數給付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住院日額x日數(最高以365日為限)
1.第1~2年:住院日額x5。
2.第3年後:住院日額x10。
(給付10次為限)
70歲後之住院保險金,按「實支實付型」或「日額給付型」之一擇優給付。
一、實支實付型
1.每日住院經常費用保險金:以投保計畫之「每日住院經常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
2.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以投保計畫之「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
\*若因癌症或直接因癌症本身所引起之併發症住院接受診療者,「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於該次住院調整為其投保計畫之「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乘以一點二。
二、日額給付型—住院日額保險金:住院日額x日數(最高以365日為限)
以投保計畫之「每次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
\*若因癌症或直接因癌症本身所引起之併發症接受門診手術治療者,「每次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於該次門診手術調整為其投保計畫之「每次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乘以一點二。
「住院日額保險金」及「醫材補助保險金」累計給付總額上限為住院日額x2,000。
「住院保險金」及「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實支實付)」累計給付總額上限為住院日額x2,000。
「當年度保險金額」
(保險年齡達90歲之保單週年日)
(1)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未滿15足歲前身故者:所繳保險費。
(2)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滿15足歲後身故者:「當年度保險金額」。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36條) 第1頁,共11頁 國泰人壽倍愛醫靠住院醫療定期保險(外溢型)(B型) (保險年齡到達七十歲前給付項目:住院日額保險金、醫材補助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所繳 保險費的退還) (保險年齡到達七十歲(含)後給付項目:住院保險金、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實支實付)、滿期保險金、身故 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住院保險金:「每日住院經常費用保險金、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實支實付與「住院日額保險金」給 付,二者擇一給付) (本保險住院日額保險金及醫材補助保險金累計給付總額上限為被保險人投保計畫之「住院日額」乘以兩千; 住院保險金及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實支實付)累計給付總額上限為被保險人投保計畫之「住院日額」乘以兩 千)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於指定日期符合條款所列之會員等級者…第 36 條 條款第 1 頁
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 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 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 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 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 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第 17 條 條款第 7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7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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