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 給付項目 | 給付金額 |
|---|---|
| 身故保險金 | 保險金額 |
| 完全失能保險金 | 保險金額 |
| 滿期保險金 | 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x10% |
| ※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及各給付項目的條件及限制,詳參第3條約定。 |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7條 當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將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 除外責任 失能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但是自契約訂立或復效日 起2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按照 第3條的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 費用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因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 被保險人因前項第1款及 第8條情形致成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時,本公司按照 第3條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因第 1 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失能保險金」 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本公司按照約定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應得 之人。第 7 條 條款第 4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7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