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3 項,包含:法定通用 3 項 |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於契約生效日後六個月內因契約條款第二條約定的疾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契約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年繳化保險費」的一倍給付「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契約條款第二條約定的傷害,或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後六個月起因契約條款第二條約定的疾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契約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失能診斷確定日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給付「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
前項「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之給付,不分失能程度級別,終身合計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契約條款第二條約定的傷害,或於本契約生效日後六個月起因契約條款第二條約定的疾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契約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後六個月當日(如該月無相當日者,則以該月最後一日為準)仍生存者,且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按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給付首次「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以後每年屆「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首次給付之相當日(如該月無相當日者,則以該月最後一日為準),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給付第二次至第五十次之「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
一、於「保證給付期間」內,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按失能診斷確定日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給付第二次至第十八次之「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
二、於「保證給付期間」屆滿後,被保險人於每年屆「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首次給付之相當日(如該月無相當日者,則以該月最後一日為準)仍生存者,且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按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給付第十九次至第五十次之「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後致成契約條款附表所列二項以上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僅給付一項「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保證給付期間」遇有下列情形時,本公司應將其未支領之餘額一次貼現予各應得之人,貼現利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一、被保險人身故者,本公司將「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餘額貼現至身故日。
二、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一百零一歲之保單週年日且仍生存時,本公司將「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餘額貼現至前述保單週年日。
三、被保險人得向本公司申請將「保證給付期間」內未支領之「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以年利率百分之一點五貼現計算一次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領「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時,累積給付次數最高以五十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繳費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符合因契約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成契約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十一級失能程度之一者,要保人應檢具被保險人的失能診斷書向本公司申請免繳本契約未到期之各期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但當期已繳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 繳費年期 | 險種代號 | 投保年齡 | 投保保險金額 | ||
|---|---|---|---|---|---|
| 0歲~未滿15足歲 | 15足歲以上~65歲 | 66歲以上 | |||
| 10年期 | 10DCH | 0歲~70歲 | 30萬元~100萬元 | 30萬元~500萬元 | 30萬元~150萬元 |
| 15年期 | 15DCH | 0歲~65歲 | |||
| 20年期 | 20DCH | 0歲~60歲 |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 十五 條:〔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失能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及豁免保險費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第 十六 條:〔欠繳保險費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或返還未到期保險費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DCH - 2 / 7 樣 第 十七 條:〔保險金額之減少〕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其減少部分依 第九條契約終止之約 本 定處理。第 15 條 條款第 2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0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