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險

富邦人壽「新享平安終身保險」條款重點

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給付內容與投保規定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商品特色

給付內容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範圍列於條款附表一),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並治療,且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屆滿十五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致成重大燒燙傷當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本保險金之給付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第三十保單年度屆滿時仍生存且未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一級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生存保險金」,本契約效力繼續有效。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第二條約定的一般意外傷害事故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所發生之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一至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本公司以失能診斷確定日為準,按下表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

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一至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程度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受一百八十日之限制。

意外傷害事故類型給付金額
一般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乘以條款附表二所列給付比例
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之二倍乘以條款附表二所列給付比例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二項以上一至六級失能程度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之總和。如發生一般意外傷害事故時,本公司之給付總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如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本公司之給付總額最高以保險金額之二倍為限。但不同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被保險人如係於第一至第三十保單年度內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一級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應另加計下列二者之最大值給付: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一級失能程度之一時之保單當年度末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失能,如合併以前(含本契約訂立前)的失能,可領條款附表二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者,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但以前的失能,視同已給付「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應扣除之。

前項情形,若被保險人扣除以前的失能後得領取之保險金低於單獨請領之金額者,不適用合併之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第二條約定的一般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一至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本公司於失能診斷確定日及其後每一週月日,按確診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一給付「一般意外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給付期間為一百個月(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一至六級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受一百八十日之限制。

本條保險金給付,受益人得申請以貼現值一次領取,受益人一旦選擇以貼現值一次領取,且經本公司給付後,即不得再申請變更為按月給付;倘受益人選擇按月給付且本公司累計給付期間尚未達一百個月者,本契約如有條款第八條第十項、第十條、第十八條或依第十九條約定效力終止之情形時,本公司將應給付而尚未給付部分,以貼現值一次給付。上述計算貼現值之貼現年利率為百分之二,貼現值請詳閱條款附表三之貼現值表。

第一項所稱失能診斷確定日之週月日,係指失能診斷確定日起每隔一月的相當日,如該月無相當日者,則以該月最後一日為週月日。

本公司給付「一般意外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最高以一百個月為限,且每月給付金額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一為限。被保險人因本次一般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失能,如合併以前(不含本契約訂立前)的失能,符合條款附表二所列一至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亦同。

若被保險人已先符合條款第十七條「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給付條件者,則本公司不再負本條保險金給付之責。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搭乘條款第二條約定的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一至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本公司於失能診斷確定日及其後每一週月日,按確診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給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給付期間為一百個月(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一至六級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受一百八十日之限制。

本條保險金給付,受益人得申請以貼現值一次領取,受益人一旦選擇以貼現值一次領取,且經本公司給付後,即不得再申請變更為按月給付;倘受益人選擇按月給付且本公司累計給付期間尚未達一百個月者,本契約如有條款第八條第十項、第十條、第十八條或依第十九條約定效力終止之情形時,本公司將應給付而尚未給付部分,以貼現值一次給付。上述計算貼現值之貼現年利率為百分之二,貼現值請詳閱條款附表三之貼現值表。

第一項所稱失能

關鍵條文節錄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除外責任

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 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 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 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 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保險範圍:非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 17 條 條款第 6 頁

想再往下看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58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

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富邦人壽的其他失能險

一年定期心安失能保險附約一年定期超安心失能健康保險附約心安保本保險(分期繳)心安保本保險(躉繳)平安久久保本終身保險平安福保本保險

延伸閱讀

失能等級 1 到 11 級給付比例表保單條款怎麼看:先讀這五個地方保單健檢 DIY 五步驟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