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險

富邦人壽「金寶滿保本終身保險」條款重點

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給付內容與投保規定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商品特色

給付內容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屆滿八十五歲前遭受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而於醫院接受住院治療者,本公司按致成意外傷害事故當時保險金額的0.4%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慰問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本保險金給付於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以乙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條款第二條約定之食物中毒,經醫院醫師診斷必須住院治療且已實際接受治療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當時保險金額的0.5%給付「食物中毒保險金」,但同一保單年度內,本公司最高以給付三次「食物中毒保險金」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範圍列於條款附表一),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並治療,且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屆滿十五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致成重大燒燙傷當時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本保險金給付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以乙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範圍列於條款附表一),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並治療,且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屆滿十五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於重大燒燙傷診斷確定日及其後每一週月日按重大燒燙傷當時保險金額的2%給付「重大燒燙傷每月生活照護金」,共給付二十四個月(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

本公司不受理前項保險金提前給付之申請,但本契約如有條款第八條第八項、第十條、第十七條第二項 、第三項、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約定之情形時,倘仍有應給付而未給付之「重大燒燙傷每月生活照護金」,本公司將以貼現值一次給付,其計算貼現值之貼現年利率為2.85%。

第一項所稱重大燒燙傷診斷確定日之週月日,係指重大燒燙傷診斷確定日起每隔一月的相當日,如該月無相當日者,則以該月最後一日為週月日。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二次以上重大燒燙傷事故者,本公司僅就其中一次給付「重大燒燙傷每月生活照護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第二條約定的一般意外傷害事故、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於公共建築物遭受火災之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本公司以失能診斷確定日為準,按下表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失能程度之一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程度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意外傷害事故類型給付金額
一般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乘以條款附表二所列給付比例
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之三倍乘以條款附表二所列給付比例
公共建築物火災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之三倍乘以條款附表二所列給付比例

被保險人如係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一級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依約定給付「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若被保險人係於第一至第二十五保單年度內致成一級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應另加計下列二者之最大值給付:

一、年繳保險費總和的1.12倍。

二、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一級失能程度之一時之保單當年度末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且於第一至第二十五保單年度內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一級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除依本條約定給付「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外,並另行給付「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前項「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除另有約定外,係指:

一、本公司將各期所繳保險費依2%之年利率,逐期以日單利年複利之方式加計利息,計算至被保險人發生約定保險事故之日時的金額。

二、若本契約依條款第三十六條之約定減少保險金額,則係指減少保險金額後之所繳保險費依2%之年利率,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逐期以日單利年複利之方式加計利息,計算至被保險人發生約定保險事故之日時的金額。

前項「所繳保險費」,除另有約定外,係指本契約保單首頁所載之保險費,倘日後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之總和。如發生一般意外傷害事故時,本公司之給付總額最高以保險金額之一倍為限;如係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或公共建築物火災意外傷害事故時,本公司之給付總額最高以保險金額之三倍為限。但不同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失能,如合併以前(含本契約訂立前)的失能,可領條款附表二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者,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但以前的失能,視同已給付意

想再往下看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64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

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富邦人壽的其他失能險

一年定期心安失能保險附約一年定期超安心失能健康保險附約心安保本保險(分期繳)心安保本保險(躉繳)平安久久保本終身保險平安福保本保險

延伸閱讀

失能等級 1 到 11 級給付比例表保單條款怎麼看:先讀這五個地方保單健檢 DIY 五步驟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