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香港保單預定利率 4%,台灣才 2% 左右,差了快一倍!」
「保費存海外,政府查不到,還可以避稅!」
這些話,你可能在 IG 限動、LINE 群組、甚至所謂的「投資講座」上聽過。
聽起來很美,但代價可能是你賠上全部。
什麼是「境外保單」?
境外保單,又稱「地下保單」或「國際保單」,指的是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在台灣銷售的保單。
這些保單通常來自香港、新加坡、美國等地的保險公司,由所謂的「財務顧問」、「資產管理公司」在台灣非法招攬。
重要提醒
即使保單本身是真的、保險公司也是真的,
只要在台灣境內銷售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就是違法。
常見的話術,你聽過幾個?
話術 1:「利率比台灣高好幾倍」
境外保單標榜預定利率 4%~5%,台灣約 2%。但他們不會告訴你:很多是投資型保單,報酬不保證,虧損由你自己承擔。加上隱含的高額手續費和管理費,實際到手的收益可能遠不如想像。
話術 2:「保費存海外,可以避稅」
大錯特錯。全球已實施 CRS(共同申報準則),台灣雖非 CRS 正式成員,但已以自主法規接軌,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地進行金融帳戶稅務資訊交換,範圍持續擴大。海外所得本來就要依法申報,不但無法避稅,還可能因漏報而被罰。
話術 3:「保險理賠免稅,放海外更安全」
只有經金管會核准的國內保單,身故保險金才適用《保險法》第 112 條「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境外保單的身故給付?全數計入遺產課稅。所謂的「免稅」根本不適用。
話術 4:「只要在香港簽約就合法」
根據《保險法》第 167-1 條,只要招攬行為發生在台灣(包括在台灣介紹、推廣、安排),不管最後在哪裡簽約,都屬於違法。飛去香港簽字不會讓它變合法。
金管會公布的五大風險
金管會保險局多次公開示警,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至少面臨以下五大風險:
爭議處理困難
理賠有糾紛?你得自己跟國外保險公司交涉。沒有金管會幫你申訴,沒有評議中心可以調解,跨國訴訟的費用和時間成本難以想像。
資訊不對稱
保單多為英文書寫,即使有中文翻譯,也可能不完整或有出入。你真的看得懂上面的每一條條款嗎?
無安定基金保障
台灣的保險公司有「保險安定基金」做最後防線:如果保險公司出問題,安定基金會接手保障保戶權益。境外保單完全沒有這道保護網。保險公司倒了,你的保費就沒了。
詐騙風險
你怎麼確定拿到手的保單是真的?有不肖人士用偽造的保單行騙,繳了幾年保費才發現保險公司根本不存在。
稅務優惠全部失效
保費不能列舉扣除、身故保險金要課遺產稅、海外所得還要併入最低稅負制計算。所有你以為的「稅務好處」,一個都不適用。
真實案例:70 歲阿嬤的血淚教訓
2025 年,台中一位 70 多歲的阿嬤,拿著繼承來的 100 萬元,買了一張號稱年報酬 10% 的「境外投資保單」。
📅 前三年:每年乖乖繳保費,對方也準時「配息」給她
📅 第四年:聯絡窗口突然消失,電話打不通
📅 調查後發現:該公司疑似空殼公司,已在警示名單上
💔 結果:100 萬元全部化為烏有
這不是特例。類似的故事每年都在上演,受害者往往是被「高報酬」三個字吸引的退休族和長者。
四招辨別境外保單
🔍 看到以下特徵,請立刻警覺
🏢
保險公司名稱是英文
不是台灣常見的壽險公司
📄
保單文件是英文
或僅附簡略中文翻譯
💵
保費要用美金繳
或其他外幣計價
🚫
查不到金管會核准文號
在保險局網站查無此商品
法律後果有多嚴重?
賣的人(招攬者)
- 《保險法》第 167-1 條
-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併科 300 萬~2,000 萬元罰金
- 保險業務員執照可能被撤銷
買的人(消費者)
- 不受台灣法律保護
- 保費無法列舉扣除
- 理賠金計入遺產課稅
- 所有損失自行承擔
社群媒體上的新型態招攬
金管會在 2024、2025 年持續發現,不肖業者利用 Instagram、Facebook、LINE 等社群平台招攬境外保單,手法包括:
- 在 IG 限動分享「財務自由」的生活照,吸引私訊詢問
- 自稱「資產管理顧問」或「國際財務規劃師」,實際上不具合法執照
- 在不動產公司內舉辦「投資講座」,現場推銷香港保單
- 用傳直銷的方式發展下線,介紹一個人頭可以抽佣
⚠️ 一句話判斷
如果一個人告訴你有個保單「利率超高、還能避稅」,
他不是在幫你,是在害你。
真正該做的事
✅ 保護自己的三個步驟
Step 1|確認保單是否經金管會核准:到保險局官網查詢
Step 2|確認銷售人員有合法的保險業務員登錄證:可到壽險公會或產險公會網站查詢
Step 3|如果發現非法招攬,向金管會檢舉或向司法單位告發
台灣的保險商品選擇已經非常多元。想要高一點的報酬,有投資型保單、利變型保單;想要穩定配息,有外幣保單、分紅保單。這些都受到金管會監管、有安定基金保障、出事有人幫你。
何必為了帳面上多 1、2% 的利率,冒上賠光全部的風險?
重點整理
- 🚫 境外保單(地下保單)= 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商品,在台銷售即違法
- 💰 標榜的「高利率」多為投資型保單,報酬不保證、虧損自負
- 🏛️ CRS 全球資訊交換時代,海外帳戶無法避稅
- ⚖️ 身故保險金全數計入遺產課稅,《保險法》免稅規定不適用
- 🛡️ 無保險安定基金保障,保險公司倒了就沒了
- 📱 IG、LINE 的「理財達人」推薦?先查他有沒有合法執照
- ⚠️ 非法招攬者最重可處 3 年有期徒刑、2,000 萬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