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保單利率高又免稅?三個你沒被告知的致命風險

香港保單利率 4% 比台灣 2% 高一倍?境外保單不受台灣法律保護、理賠糾紛求助無門,非法招攬最重可處 3 年徒刑。本文拆解常見招攬話術與金管會警示風險,被推銷前先看懂地下保單。

分類:投資理財|發布:2026-02-26|更新:2026-07-17

「這張香港保單預定利率 4%,台灣才 2% 左右,差了快一倍!」
「保費存海外,政府查不到,還可以避稅!」

這些話,你可能在 IG 限動、LINE 群組、甚至所謂的「投資講座」上聽過。
聽起來很美,但代價可能是你賠上全部。

紅底警示數字卡,主數字「3 年」,說明非法招攬境外保單(地下保單)依保險法第167-1條最重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300 萬至 2,000 萬元罰金
Ultra Advisor 整理・數字附法源

什麼是「境外保單」?

境外保單,又稱「地下保單」或「國際保單」,指的是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在台灣銷售的保單。

這些保單通常來自香港、新加坡、美國等地的保險公司,由所謂的「財務顧問」、「資產管理公司」在台灣非法招攬。

重要提醒

即使保單本身是真的、保險公司也是真的,
只要在台灣境內銷售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就是違法。

常見的話術,你聽過幾個?

話術 1:「利率比台灣高好幾倍」

境外保單標榜預定利率 4%~5%,台灣約 2%。但他們不會告訴你:很多是投資型保單,報酬不保證,虧損由你自己承擔。加上隱含的高額手續費和管理費,實際到手的收益可能遠不如想像。

話術 2:「保費存海外,可以避稅」

大錯特錯。全球已實施 CRS(共同申報準則),台灣雖非 CRS 正式成員,但已以自主法規接軌,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地進行金融帳戶稅務資訊交換,範圍持續擴大。海外所得本來就要依法申報,不但無法避稅,還可能因漏報而被罰。

話術 3:「保險理賠免稅,放海外更安全」

只有經金管會核准的國內保單,身故保險金才適用《保險法》第 112 條「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境外保單的身故給付?全數計入遺產課稅。所謂的「免稅」根本不適用。

話術 4:「只要在香港簽約就合法」

根據《保險法》第 167-1 條,只要招攬行為發生在台灣(包括在台灣介紹、推廣、安排),不管最後在哪裡簽約,都屬於違法。飛去香港簽字不會讓它變合法。

金管會公布的五大風險

金管會保險局多次公開示警,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至少面臨以下五大風險:

1

爭議處理困難

理賠有糾紛?你得自己跟國外保險公司交涉。沒有金管會幫你申訴,沒有評議中心可以調解,跨國訴訟的費用和時間成本難以想像。

2

資訊不對稱

保單多為英文書寫,即使有中文翻譯,也可能不完整或有出入。你真的看得懂上面的每一條條款嗎?

3

無安定基金保障

台灣的保險公司有「保險安定基金」做最後防線:如果保險公司出問題,安定基金會接手保障保戶權益。境外保單完全沒有這道保護網。保險公司倒了,你的保費就沒了。

4

詐騙風險

你怎麼確定拿到手的保單是真的?有不肖人士用偽造的保單行騙,繳了幾年保費才發現保險公司根本不存在。

5

稅務優惠全部失效

保費不能列舉扣除、身故保險金要課遺產稅、海外所得還要併入最低稅負制計算。所有你以為的「稅務好處」,一個都不適用。

真實案例:70 歲阿嬤的血淚教訓

2025 年,台中一位 70 多歲的阿嬤,拿著繼承來的 100 萬元,買了一張號稱年報酬 10% 的「境外投資保單」。

📅 前三年:每年乖乖繳保費,對方也準時「配息」給她

📅 第四年:聯絡窗口突然消失,電話打不通

📅 調查後發現:該公司疑似空殼公司,已在警示名單上

💔 結果:100 萬元全部化為烏有

這不是特例。類似的故事每年都在上演,受害者往往是被「高報酬」三個字吸引的退休族和長者

四招辨別境外保單

🔍 看到以下特徵,請立刻警覺

🏢

保險公司名稱是英文

不是台灣常見的壽險公司

📄

保單文件是英文

或僅附簡略中文翻譯

💵

保費要用美金繳

或其他外幣計價

🚫

查不到金管會核准文號

在保險局網站查無此商品

賣的人(招攬者)

  • 《保險法》第 167-1 條
  •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併科 300 萬~2,000 萬元罰金
  • 保險業務員執照可能被撤銷

買的人(消費者)

  • 不受台灣法律保護
  • 保費無法列舉扣除
  • 理賠金計入遺產課稅
  • 所有損失自行承擔

社群媒體上的新型態招攬

金管會在 2024、2025 年持續發現,不肖業者利用 Instagram、Facebook、LINE 等社群平台招攬境外保單,手法包括:

⚠️ 一句話判斷

如果一個人告訴你有個保單「利率超高、還能避稅」,
他不是在幫你,是在害你。

真正該做的事

✅ 保護自己的三個步驟

Step 1|確認保單是否經金管會核准:到保險局官網查詢

Step 2|確認銷售人員有合法的保險業務員登錄證:可到壽險公會或產險公會網站查詢

Step 3|如果發現非法招攬,向金管會檢舉或向司法單位告發

台灣的保險商品選擇已經非常多元。想要高一點的報酬,有投資型保單、利變型保單;想要穩定配息,有外幣保單、分紅保單。這些都受到金管會監管、有安定基金保障、出事有人幫你。

何必為了帳面上多 1、2% 的利率,冒上賠光全部的風險?

重點整理

  • 🚫 境外保單(地下保單)= 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商品,在台銷售即違法
  • 💰 標榜的「高利率」多為投資型保單,報酬不保證、虧損自負
  • 🏛️ CRS 全球資訊交換時代,海外帳戶無法避稅
  • ⚖️ 身故保險金全數計入遺產課稅,《保險法》免稅規定不適用
  • 🛡️ 無保險安定基金保障,保險公司倒了就沒了
  • 📱 IG、LINE 的「理財達人」推薦?先查他有沒有合法執照
  • ⚠️ 非法招攬者最重可處 3 年有期徒刑、2,000 萬罰金

📚 延伸閱讀

常見問題

境外保單(地下保單)是什麼?買了違法嗎?

境外保單是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在台灣銷售的保單,通常來自香港、新加坡、美國等地。即使保單和保險公司都是真的,只要在台灣境內銷售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就是違法。買的人不會被判刑,但完全不受台灣法律保護,所有損失自行承擔。

在香港簽約的保單就合法了嗎?

不是。根據《保險法》第167-1條,只要招攬行為發生在台灣(包括在台灣介紹、推廣、安排),不管最後在哪裡簽約都屬於違法。飛去香港簽字不會讓它變合法。

境外保單的身故理賠金免遺產稅嗎?

不免。只有經金管會核准的國內保單,身故保險金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境外保單的身故給付全數計入遺產課稅,保費也不能列舉扣除,海外所得還要併入最低稅負制計算。

把保費存海外,政府真的查不到嗎?

查得到。全球已實施CRS共同申報準則,台灣雖非正式成員,但已以自主法規接軌,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地交換金融帳戶稅務資訊,範圍持續擴大。海外所得本來就要依法申報,不但無法避稅,還可能因漏報被罰。

賣境外保單的人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依《保險法》第167-1條,非法招攬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到2,000萬元罰金,保險業務員執照也可能被撤銷。發現非法招攬可向金管會檢舉或向司法單位告發。

怎麼辨別自己被推銷的是不是境外保單?

四個警訊:保險公司名稱是英文、不是台灣常見的壽險公司;保單文件是英文或僅附簡略中文翻譯;保費要用美金或其他外幣繳;在金管會保險局網站查不到核准文號。另外要確認銷售人員有合法的保險業務員登錄證,可到壽險公會或產險公會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