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於第一保單年度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且至診斷確定日當時仍生存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當時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的1.06倍,給付「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一次保險金」,本契約之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自第二保單年度起,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且至診斷確定日當時仍生存者,本公司按下列二款取其大值給付「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一次保險金」,本契約之效力即行終止。
一、診斷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
二、診斷確定日當時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的1.06倍。
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後罹患二項以上之「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時,本公司僅給付一項「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一次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領「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一次保險金」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且未曾申領保單條款第十二條所約定保險金者,本公司按身故日當時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的1.06倍,給付「無理賠回饋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無理賠回饋保險金」後,受益人始申領保單條款第十二條所約定保險金時,本公司僅就其差額負給付之責任。
1.最低投保金額:新臺幣30萬元。
2.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新臺幣500萬元。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2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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