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手術給付方式 | 依住院日額倍數給付,最高 10 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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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之單位日額的六百倍給付特定傷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後罹患二項以上特定傷病時,本公司僅給付一項特定傷病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給付特定傷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單位日額乘以被保險人住院日數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倘本次住院期間,被保險人於醫院之加護病房接受住院診療者,另按單位日額乘以實際入住加護病房住院日數,額外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之住院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在住院期間必須接受手術治療且已接受手術者,本公司按單位日額的十倍給付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二項(含)以上手術項目時,本公司僅給付一次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門診手術治療且已接受手術者,本公司按單位日額的二倍給付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二項(含)以上手術項目時,本公司僅給付一次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本公司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依條款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所給付之各項保險金,其給付總額達單位日額的一千二百倍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公司依條款第八條約定審核被保險人體位類型之結果,如改為較佳者(例如由S級體位至S+級體位),本公司於第二保單週年日且本契約有效時,按較佳體位所對應體位類型之費率比例,計算前二年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乘以費率比例差額(例如S級體位費率比例100%與S+級體位費率比例85%之差額為15%),給付健康促進獎勵金予要保人。
本條所稱之保單週年日,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算屆滿一年之翌日為第一保單週年日,屆滿二年之翌日為第二保單週年日(例如契約生效日為108年3月29日,則第一保單週年日為109年3月29日,第二保單週年日為110年3月29日;但如契約生效日為 109年2月29日,則以110年2月28日為第一保單週年日),以此類推。
註:「糖尿病前期」係指未曾被醫師確診罹患糖尿病且其糖化血色素(HbA1c)值大於等於5.7%且小於6.5%者。
1.最低投保金額:新臺幣500元。(以百元為單位)
2.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新臺幣2,000元。(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保本險一張)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7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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