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

台灣人壽「新真心定期壽險附約」條款重點

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條款重點速查

除外責任條款列出 3 項,包含:法定通用 3 項

給付內容與投保規定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商品特色

給付內容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本公司依前項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險單條款附表所列全殘廢項目之一,並經公立、私立醫院或醫療法人所設立之醫院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本公司依前項約定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投保規定

最低投保金額50萬元

最高投保金額限制如下表:

繳費期間6、10年期15年期20年期25年期30期
投保年齡限制15足歲~65歲15足歲~60歲15足歲~55歲15足歲~50歲15足歲~45歲
最高投保金額3,000萬元

關鍵條文節錄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除外責任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全殘廢。但自本附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 第十七條情形致被保險人全殘廢時,本公司按 第十一條的約定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附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保單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第 16 條 條款第 7 頁

想再往下看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8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

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台灣人壽的其他壽險

15一實一年定期壽險16平安歲滿期定期壽險十全十美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千萬出行B型定期養老保險五福利達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OIU)加吉利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延伸閱讀

保單條款怎麼看:先讀這五個地方保單健檢 DIY 五步驟顧問速查表:稅務、勞健保、長照、補助的權威數字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