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等待期 | 90 天,等待期內確診,退還已繳保險費 |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首次罹患癌症(初期)時,本公司按下列約定給付「首次罹患癌症(初期)保險金」,且終身給付以一次為限:
一、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未達十六歲者:按診斷確定當時之「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五千元後之金額。
二、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含)以上者:按診斷確定當時之「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五千元乘以診斷確定當時被保險人適用之「健康促進係數」後之金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首次罹患癌症(輕度)時,本公司按下列約定給付「首次罹患癌症(輕度)保險金」,且終身給付以一次為限:
一、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未達十六歲者:按診斷確定當時之「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一萬元後之金額。
二、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含)以上者:按診斷確定當時之「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一萬元乘以診斷確定當時被保險人適用之「健康促進係數」後之金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首次罹患癌症(重度)時,本公司按下列約定給付「首次罹患癌症(重度)保險金」,且終身給付以一次為限:
一、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未達十六歲者:按診斷確定當時之「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五萬元後之金額。
二、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含)以上者:按診斷確定當時之「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五萬元乘以診斷確定當時被保險人適用之「健康促進係數」後之金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癌症,於醫院住院接受癌症治療時,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乘以「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一千元後之金額,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癌症,於醫院住院接受癌症治療,且同一住院期間之住院日數累計超過九十日者,本公司除依保單條款第十一條約定給付之外,另就超過九十日之住院日數乘以「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一千元後之金額,給付「癌症長期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癌症,於醫院住院接受癌症治療者,其出院後,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乘以「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一千元後之金額,給付「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癌症,以門診方式在醫院接受癌症診療者,本公司按其門診次數乘以「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五百元後之金額給付「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每日以一次為限;且每一保單年度累計以一百二十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癌症,於醫院接受放射線治療者,每次治療本公司按「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一千元後之金額,給付「癌症放射線治療保險金」。
「癌症放射線治療保險金」的給付,每日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癌症,於醫院接受抗癌化學藥物注射治療者,每次治療本公司按「投保單位」乘以新臺幣一千元後之金額,給付「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
「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的給付,每日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在繳費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首次罹患癌症(重度)時,本公司自該被保險人被診斷確定首次罹患癌症(重度)之翌日起,豁免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滿期保險費及以後各到期日應繳付之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前述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滿期保險費,本公司將按日數比例返還予要保人。
本條僅限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含)以上者適用。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應於第二保單年度之第八個月起至健康檢查通知單上所記載之期間屆滿前,持通知單至本公司指定之醫療院所完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之「身體健康檢查」,本公司將依被保險人「身體健康檢查」結果審核其於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對應之體位類型,並按對應之體位適用保單條款附表二所列之「健康促進係數」。
前項之體位類型於本契約生效日起之第三保單年度起適用。
被保險人應於通知單上所記載之期間屆滿前完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之「身體健康檢查」,如逾期未完成者,將適用A級體位之「健康促進係數」。但未能如期完成之事由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時,被保險人應於通知單上所記載之期間屆滿前通知本公司並另行約定前述「身體健康檢查」期間,被保險人於約定期間內完成檢查者,本公司仍依第二項約定辦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投保生效日起至第二保單年度末,將適用A級體位之「健康促進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5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