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第一次罹患本契約第二條約定之癌症(重度)者,本公司按其投保之「第一次罹患癌症疾病保險金額」給付「第一次罹患癌症疾病保險金」,且本項給付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第一次罹患本契約第二條約定之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者,本公司按其投保之「第一次罹患癌症疾病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給付「第一次罹患癌症疾病保險金」,且本項給付以一次為限。
前開「第一次罹患癌症疾病保險金額」係指依要保人投保,經本公司同意,記載於要保書上之投保金額,倘爾後該金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本保險單之金額為準。
員工:服務於本公司之員工,投保年齡在15足歲至75足歲,最高可承保至75足歲。
配偶:員工之配偶,投保年齡在15足歲至75足歲,最高可承保至75足歲。
子女:參加年齡限於0歲至未滿23足歲為限。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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