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續保 | 保證續保,最高續保至 80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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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7 項,包含: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非因當次住院事故治療之目的所進行之牙科手術、裝設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它附屬品。但因遭受意外… |
| 手術給付方式 | 實支實付(核實)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單位:新臺幣元
| 給付項目 | 計劃二 | 計劃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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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支實付型(註3) |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註2) | 一般病房 | 限額1,000元 | 限額1,500元 | 加護病房 (最高以100天為限) | 限額2,000元 | 限額3,000元 | 醫院各項雜費及外科術費保險金 | 限額5萬元 | 限額6萬元 | 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 限額500元 | 限額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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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額給付型(註4) | 住院費用補償保險金 | 定額1,000元 | 額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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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理賠記錄之優惠:投保連續有效滿3年無理賠,選擇實支實付者各項保險金限額提高20%,選擇日額給付型者住院費用補償保險金提高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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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本契約續保時,依續保生效當時報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要保人如不同意該重新計算後之保險費,本契約保險效力至保險期間屆滿後即行終止。
註2:同一住院期間(含入住加護病房期間)最高以365天為限,惟因精神疾病住院診療者,其最高給付日數以90天為限。
註3:倘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療住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65%給付,惟仍以實支實付型各項保險金限額為限。
註4:實支實付型與日額給付型,二者擇一給付。
* 投保年齡:0歲至65歲。
* 繳費年期:1年期。
* 保額限制:計劃二(1,000元)~計劃三(1,500元)。
* 保險期間:一年(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80歲之保單週年日)。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十七條 [契約有效期間及保證續保] 本契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契約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 拒絕續保。 本契約續保時,依續保生效當時報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 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要保人如不同意該重新計算後之保險費,本契約保險效力至保險期間屆滿後即行終止。 本契約被保險人得續保至保險年齡達八十歲之保單週年日。第 17 條 條款第 4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51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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