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

宏泰人壽「金滿溢健康醫療終身保險」條款重點

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條款重點速查

除外責任條款列出 6 項,包含:法定通用 6 項
手術給付方式依住院日額倍數給付,最高 3 倍

給付內容與投保規定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商品特色

給付內容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住院日額」乘以實際住院日數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之實際住院給付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但被保險人因精神疾病住院診療者,不論是否為同一精神疾病,每一保單年度的「住院日額保險金」給付日數最高以九十日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而於醫院或診所門診接受手術項目者,本公司按「住院日額」的百分之六十,給付「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門診期間接受二項以上手術時,本公司應分別給付「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但同一次手術且於同一手術部位接受二項以上手術時,僅給付一次「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住院接受手術時,本公司按「住院日額」的三倍給付「住院手術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期間接受二項以上手術時,本公司應分別給付「住院手術費用保險金」;但同一次手術且於同一手術部位接受二項以上手術時,僅給付一次「住院手術費用保險金」。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第一保單年度起,於每一保單年度末被保險人未曾因當年度之保險事故申領保單條款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之保險金,且於前述無理賠紀錄期間屆滿(即當年度保單年度末)仍生存時,本公司按下列計算方式給付「未住院健康鼓勵保險金」:

一、繳費期間內:「每百元日額之表定年繳保險費」的百分之一點八(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乘以「住院日額」(以百元為單位)後,再乘以保單經過年度數。

二、繳費期滿後:「每百元日額之表定年繳保險費」的百分之一點八(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乘以「住院日額」(以百元為單位)後,再乘以保險單面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期。

如本公司日後發現被保險人不符前項可申領「未住院健康鼓勵保險金」之條件時,被保險人應將本公司已給付之「未住院健康鼓勵保險金」歸還本公司。

本條僅限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含)以上者適用。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應於第二保單年度之第八個月起至健康檢查通知單上所記載之期間屆滿前,持通知單至本公司指定之醫療院所完成保單條款附表二所列之「身體健康檢查」,本公司將依被保險人「身體健康檢查」結果審核其於保單條款附表二所對應之體位類型,並按對應之體位適用保單條款附表三所列之「健康促進係數」。

前項之體位類型於本契約生效日起之第三保單年度起適用。

被保險人應於通知單上所記載之期間屆滿前完成保單條款附表二所列之「身體健康檢查」,如逾期未完成者,將適用A級體位之「健康促進係數」。但未能如期完成之事由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時,被保險人應於通知單上所記載之期間屆滿前通知本公司並另行約定前述「身體健康檢查」期間,被保險人於約定期間內完成檢查者,本公司仍依第二項約定辦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投保生效日起至第二保單年度末,將適用A級體位之「健康促進係數」。

本公司給付保單條款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之各項保險金,其累計最高總給付金額以「住院日額」之五千倍為限。

如被保險人依前項計算累積總給付金額超過約定之五千倍時,本公司依約定給付至五千倍止超過部分不予理賠。

要保人依保單條款第三十三條辦理減少「住院日額」時,前項累計已給付之各項保險金將等比例減少,即依「住院日額」減少前之累計已給付之各項保險金除以減少前之「住院日額」再乘以減少後之「住院日額」計算。

要保人依保單條款第三十四條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時,第一項累計已給付之各項保險金將等比例減少,即依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之累計已給付之各項保險金除以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之「住院日額」再乘以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後之「住院日額」計算。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依下列方式,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未達十六歲者,本公司按其身故當時下列二者中之最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

二、被保險人投保當時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含)以上者,本公司按其身故當時下列二者中之最大值乘以被保險人身故當時適用之「健康促進係數」後之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保險年齡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前死亡者,本公司將改以下列方式處理,且不適用第一項之約定:

一、被保險人於未滿十五足歲前身故: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二、被保險人於屆滿十五足歲後且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前項所繳保險費係指:

一、除保單條款第三十四條另有約定外,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年繳費率金額為基礎。

二、如要保人依保單條款第三十三條約定申請減少保險金額,係以減少保險金額後對應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第二項加計利息,係以前項金

關鍵條文節錄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除外責任

第十七條有關遺產 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 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 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 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第 17 條 條款第 4 頁

想再往下看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50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

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宏泰人壽的其他醫療險

享安心終身醫療健康保險全方位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延伸閱讀

保單條款怎麼看:先讀這五個地方保證續保 vs 不保證續保,差在哪手術給付三種算法:同樣開一刀賠的錢差幾倍實支實付新制:舊保單怎麼守、新保單怎麼配保單健檢 DIY 五步驟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