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按保險金額(或保單價值準備金較高者)給付。
每屆滿二年仍生存時,按下列給付:
(1)第一次:按保險金額的5%給付。
(2)第二次:按保險金額的10%給付。
(3)第三次:按保險金額的15%給付。
(4)第四次起:按保險金額的20%給付。
繳費期間內,因意外傷害致成第二、三級殘廢時,免繳未到期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1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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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