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續保 | 保證續保 |
|---|---|
| 手術給付方式 | 依住院日額倍數給付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 型別 | 保險內容 | 單位 | 金額(元) | 備註 |
|---|---|---|---|---|
| 甲型 | 住院保險金 | 每日 | 100 | 365日為限 |
| 乙型 | 住院保險金 | 每日 | 100 | 365日為限 |
| 出院在家療養保險金 | 每日 | 50 | 90日為限 | |
| 加護病房保險金 | 每日 | 100 | 60日為限 | |
| 手術保險金 | 每日 | 100 | 150倍為限 | |
| 出國住院保險金 | 每日 | 100 | 30日為限 | |
| 救護車保險金 | 每次 | 1000 | 不分單位 |
最低投保年齡:出生滿15天且正常出院
最高投保年齡:本人─75歲,配偶─75歲,子女─23歲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 四 條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及續保保險費,應照本附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 定地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及續保保 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自 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及續保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 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其寬限期間依前項約定處理。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附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第 五 條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包括經本公司墊繳的保險費…第 4 條 條款第 2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15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