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續保 | 保證續保 |
|---|---|
| 手術給付方式 | 依手術項目倍數表(定額比例)給付、依住院日額倍數給付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實支實付型--
單位:元
| 給付項目 | 給付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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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每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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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 住院天數31天以下者 住院天數31至60天者 住院天數61至90天者 住院天數91至180天者 住院天數181天以上者 | 6,000 12,000 18,000 24,000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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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每次)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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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保險金限額 = 投保單位 X 每一單位給付限額
日額給付型--
單位:元
| 給付項目 | 給付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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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日額保險金(每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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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日額保險金 = 投保單位 X 每一單位每日給付金額 X 實際住院日數
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需裝設項目限額--
| 給付項目 | 義齒 (每顆) | 義肢 (每支) | 義眼 (每顆) | 眼鏡 (每副) | 助聽器 (每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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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付限額 | 5,000 | 80,000 | 10,000 | 1,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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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配偶:14~65歲,最高續保至75歲。
(2)子女:出生滿15日~23歲。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四條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及續保保險費,應照本附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 定地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及續保保 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 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及續保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 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本附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疾病或傷害必 須住院治療而住院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第五條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 付其餘額。 【保險範圍】 第六條…第 4 條 條款第 2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6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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