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單位:新台幣/元
| 給付項目 | 給付倍數 | 給付說明 |
|---|---|---|
| 住院日額保險金 | 1倍x「住院保險金日額」x實際住院日數 | 被保險人每次住院期間給付日數最高以365日為限。惟因「精神疾病」住院診療者,不論是否為同一精神疾病,同一保單年度住院期間給付日數最高以90日為限。 |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1.06倍x「應已繳保險費」-累積已付之「住院日額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按其身故當時「應已繳保險費」之1.06倍扣除累積已付之「住院日額保險金」之餘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
| 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保險年齡到達16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改以下列方式給付。 1.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15足歲後身故者,本公司應以「應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 2.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未滿15足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應以「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退還予要保人。 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 ||
| 祝壽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保險年齡到達100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本公司按其「應已繳保險費」之1.06倍扣除累積已付之「住院日額保險金」之餘額,給付「祝壽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
| 住院日額保險金累積總給付限額 | 1,500x「住院保險金日額」 |
| 繳費年期 | 10 | 20 | 30 |
|---|---|---|---|
| 投保年齡 | 0~65歲 | 0~55歲 | 0~5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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