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續保 | 可續保(條款未明示是否保證) |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重大燒燙傷」之傷害,且於「醫院」治療並經診斷符合「重大燒燙傷」範圍者,本公司按本契約所載保險金額乘以「重大燒燙傷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詳附表二)所列之給付比例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始符合「重大燒燙傷」時,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重大燒燙傷」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本條之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以給付一次為限。
1.現職員工、現職員工之配偶投保年齡上限為65歲,續保最高可至70歲。
2.子女滿15足歲至23歲且未婚者可投保(計劃三),續保最高可至23歲。
3.子女自出生且健康出院起至未滿15足歲者可投保(計劃四),續保最高可至23歲。子女滿15足歲之當月,可向本公司提出變更申請並填寫健康聲明書,變更投保計畫為計劃三,經本公司核保通過後變更。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8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