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手術給付方式 | 定額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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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時,本公司給付「第一次罹患癌症保險金」每單位六萬元。
本項給付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引起之併發症,經醫師或醫院診斷必須接受住院治療者,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每單位每日按新臺幣二仟元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引起之併發症,經醫師或醫院診斷必須接受住院手術治療者,每次外科手術本公司給付「癌症住院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每單位新臺幣三萬元。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符合第二項的約定接受癌症住院治療後出院居家療養者,本公司每單位按新臺幣一仟元乘以實際住院日數,一次給付「癌症居家療養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符合第二項的約定接受癌症住院治療後出院時,本公司每單位按新臺幣一仟元乘以實際住院日數,一次給付「癌症出院後門診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罹患癌症,並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引起之併發症或因治療癌症必要手術而致身故者,本公司給付「癌症身故保險金」每單位新臺幣三十萬元。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15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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