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8 項,包含: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a.前置胎盤、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d.早期破水超過24小…、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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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術給付方式 | 依住院日額倍數給付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因保單條款第七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住院日數,乘以住院當時之「住院日額」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含入住加護病房、燒燙傷中心期間),合計最高以一百八十日為限。
被保險人因保單條款第七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且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加護病房或(暨)燒燙傷中心且實際入住加護病房或(暨)燒燙傷中心者,本公司除依保單條款第八條的約定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外,另按其實際入住加護病房或(暨)燒燙傷中心日數,乘以住院當時之「住院日額」的二倍給付「加護病房暨燒燙傷中心日額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最高以一百八十日為限。
被保險人因保單條款第七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且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手術治療且已接受手術者,本公司除依保單條款第八條的約定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外,另按住院日數,乘以住院當時之「住院日額」給付「住院手術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最高以三十日為限,且每一保單年度申領次數總計最高以三次為限。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十三條 【除外責任】 盆腔攝影確定者。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 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 產道壓迫 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 塞之骨盆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遂)。 4.胎位不正。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5.多胞胎。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毒品。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 24 周以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 上,胎兒體重 560 公克以上)。 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8.分娩相關疾病: 一、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 a.前置胎盤。 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限。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二、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c.胎盤早期剝離。 三、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 d.早期破水超過 24 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e.母體心肺疾病: 四、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 情形不在此限: 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 (一)懷孕相關疾病: …第 13 條 條款第 3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18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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