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年金累積期間:被保險人之身故若發生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者,本公司將返還保單價值,本契約即行終止。
年金給付期間:(返還未支領之年金餘額)
(a)被保險人之身故若發生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者,如仍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本公司應將其未支領之年金餘額依約定給付予身故受益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前項給付受益人得選擇一次給付或依契約約定分期給付;受益人選擇一次給付,其計算之貼現利率為適用條款第十一條所採用之預定利率。
(b)已超過年金給付保證期間後身故,則該年金契約終止。
要保人於投保時應與本公司約定,選擇下列其中一種年金給付方式:
一次給付: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仍生存,本公司按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為基準計算之保單價值(如有保險單借款應扣除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後)一次給付予被保險人本人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分期給付:分期給付方式採年給付或月給付,由要保人在要保書約定。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仍生存者,在其保險年齡達一百一十歲時的生存期間內,本公司按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為基準計算之保單價值(如有保險單借款應扣除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後),依據當時預定利率及年金生命表計算每期年金金額,於當日及以後年金給付開始日的週年日或週月日給付年金金額予被保險人本人。
(一)每期定期保險費須>=人民幣600元。
(二)首期實繳保險費須>=人民幣20,000元。
(三)累計總繳保險費不得超過人民幣1,200萬元。
(一)定期繳費(可分年、半年、季或月繳)
(二)彈性繳費(定期繳費外亦可隨時繳交保費)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6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