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續保 | 保證續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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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外責任 | 條款列出 11 項,包含:美容手術、外科整型、選擇性手術或天生畸形(包括先天性疾病)。…、牙齒治療或手術,但由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鑲補牙齒或裝設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它附屬品 |
| 手術給付方式 | 實支實付(核實)、依住院日額倍數給付 |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最高住院天數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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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付項目/計劃 | 計劃A | 計劃B | 計劃C | 計劃D | 計劃E | 計劃F |
|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 | 500 | 1000 | 1500 | 2000 | 3000 | 4000 |
| 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 | 20000 | 40000 | 60000 | 80000 | 100000 | 120000 |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 | 15000 | 30000 | 45000 | 60000 | 90000 | 120000 |
| 每次疾病或傷害給付總限額 | 140000 | 280000 | 420000 | 560000 | 820000 | 1080000 |
備註說明:
每次住院超過30天者,得以本限額除以30,再乘以住院天數計算。
最低投保金額:5百元。
最高投保金額:40百元。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十七條【除外責任】 被保家庭成員因下列原因,無論直接或間接所致成的疾病或傷害,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家庭成員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家庭成員心神喪失所致事故。 三、被保家庭成員之犯罪行為。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五、被保家庭成員因吸食或注射麻醉藥品所致事故。 六、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被保家庭成員因下列事故的住院及醫療,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美容手術、外科整型、選擇性手術或天生畸形(包括先天性疾病)。但因意外傷害事故所需之外科整型不 在此限。 二、牙齒治療或手術,但由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鑲補牙齒或裝設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它附屬品。 四、健康檢查、療養或靜養。 五、懷孕、流產或分娩,但因其所致之併發症或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流產或分娩不在此限。 六、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疾病(AIDS)。 七、不孕症、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第 17 條 條款第 3 頁
第三條【保險責任的開始及有效期間】 本公司對本附約應負的責任,自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經本公司同意承保時開始。 本附約如係與主契約同時投保時,以主契約保險期間的始日為本附約的始日,以主契約當年度保險單週年日為 到期日。 本附約如係中途申請附加者,以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後之當日午夜十二時起生效,以主契約當年度保險單週年日 為到期日。 第四條【契約有效期間及保證續保】 本附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時,除被保險人年滿七十五足歲或配偶、子女不符 第二條第二、三項之 約定外,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更新本附約使其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絕其續保。 前項續保保險費,應以續保時被保家庭成員的年齡為基礎,按當時主管機關所核定的費率計算。第 3 條 條款第 1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6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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