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

台新人壽「美元要保人豁免保險費壽險附約(103)」條款重點

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條款重點速查

續保可續保(條款未明示是否保證)
除外責任條款列出 2 項,包含:法定通用 2 項

給付內容與投保規定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商品特色

給付內容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確定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完全失能情事之一者,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但本公司應按下列二款給付未到期保險費及豁免續期保險費的交付至豁免保險費期間屆滿為止:

一、自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失能確定日起之主契約、附加契約及本附約之已交付但未到期保險費。

二、自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失能確定日起之主契約及附加契約之續期保險費。

註:本附約所稱「豁免保險費期間」係指被保險人發生本附約所約定得豁免保險費之事故時,要保人得享有豁免主契約或其他附加契約保險費交付責任之期間,以下列三者最早屆至日為止:

一、主契約或附加契約繳費期間屆滿。

二、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八十五歲之主契約保單週年日。

三、主契約自生效日起屆滿三十年。

投保規定

關鍵條文節錄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除外責任

第十七條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豁免保險費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豁免保險費責任。 二、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失能。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負豁免保險費責任者,本附約如有未到期保險費,本公司應從當期已繳 保險費扣除按日數比例計算已經過期間之保險費後,將其未到期保險費無息返還予應得之人, 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十八條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完全失能者,該受益人喪失向本公司請求依 第六條約定之受益 權。 於前項情形,本公司將以該受益人為被保險人之主契約及附加契約依第 17 條 條款第 6 頁

續保

第七條約定之續保年限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主契約 或其他附加契約停效期間,本附約不得單獨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本附約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 期間的保險費後之餘額,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本附約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 申請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 本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 其效力。 要保人…第 7 條 條款第 4 頁

想再往下看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5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

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台新人壽的其他壽險

一年期定期壽險附約大樂美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保險(10年期)大樂美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保險(20年期)大樂美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保險(6年期)台有利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台享富多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延伸閱讀

保單條款怎麼看:先讀這五個地方保單健檢 DIY 五步驟顧問速查表:稅務、勞健保、長照、補助的權威數字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