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險

南山人壽「美年金采美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OIU】」條款重點

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條款重點速查

除外責任條款列出 3 項,包含:法定通用 3 項

給付內容與投保規定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商品特色

給付內容

一次給付: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仍生存者,按年金給付開始日為止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予被保險人,本契約即行終止。

分期給付(年給付):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仍生存者,在其保險年齡達110歲的生存期間內,本公司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及次年起之每年相當日(無相當日者,為該月之末日)給付年金金額予被保險人。

年金給付開始日前:返還身故當時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予要保人,如要保人、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且已身故時,本公司按保單條款約定之順序及比例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本契約即行終止。

*身故保險金:基本保費扣除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得為負值)。【註】

年金給付開始日後:於保證金額攤提期間內身故後仍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時,本公司按保證金額扣除已領取年金金額後之餘額計算未支領之年金餘額,一次給付予身故受益人,本契約即行終止。

【註】年金給付開始日前,要保人得申請減少其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減少部分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視為契約之部分終止,其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基本保費等比例減少。

投保規定

關鍵條文節錄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除外責任

第十七條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 「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 第十八條 受益人之受益權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身故保險金時,本公司按 第二十二條 第四項約定之順序及比例給付身故保險金,但不包括前項之受益人。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 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分,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十九條 未還款項的扣除 年金開始給付前,本公司給付解約金、身故保險金或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應先扣除本 契約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 年金給付開始時,依 第九條規定辦理。第 17 條 條款第 4 頁

想再往下看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9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

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南山人壽的其他年金險

月月吉利遞延年金保險吉利旺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吉美利美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好利旺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好鑫旺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每月享利即期年金保險

延伸閱讀

保單條款怎麼看:先讀這五個地方保單健檢 DIY 五步驟顧問速查表:稅務、勞健保、長照、補助的權威數字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