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

朝陽人壽「萬得福傷害保險附約」條款重點

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條款重點速查

續保可續保(條款未明示是否保證)
除外責任條款列出 5 項,包含:法定通用 5 項

給付內容與投保規定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商品特色

給付內容

意外傷害事故項目身故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一般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x1保險金額x1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海外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x2保險金額x2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公共場所火災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x2保險金額x2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海陸運輸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x2保險金額x2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航空運輸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額x3保險金額x3x殘廢程度給付比例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額x25%N/A

訂立本附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訂立本附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投保規定

投保年齡最高保額
0~未滿15足歲200萬
15足歲以上職業類別1、2類1,500萬
職業類別3、4類1,000萬
職業類別5、6類600萬
66歲以上300萬

關鍵條文節錄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除外責任

第十一條 除外責任(原因)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殘廢或重大燒燙傷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本附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本附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重大燒燙傷或殘廢時,本公司仍給付保險金 。第 11 條 條款第 3 頁

續保

第七條第四項之約定,本附約續保時,若被保險人實際年齡已逾十四足歲而未滿十五足歲者, 該保單年度保險費,應以被保險人於該保單年度未滿十五足歲(不含)之日數,及屆滿十五足歲以上之 1 日數,依附表一所示之費率分別計算之。第 7 條 條款第 1 頁

想再往下看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39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免費註冊,對這張條款直接提問

7 天免費試用,不需信用卡。Ultra Advisor 為獨立工具,不販售保單、不收取佣金。

朝陽人壽的其他意外險

平安傷害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附約好多倍傷害保險附約安康醫療保險附約安康醫療保險附約-定額給付傷害門診醫療保險附約傷害保險(99年2月)

延伸閱讀

換工作沒通知保險公司,意外理賠打幾折失能等級 1 到 11 級給付比例表保單條款怎麼看:先讀這五個地方

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