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 續保 | 不保證續保(公司保留同意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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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初次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所列「重大傷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重大傷病保險金」,本附約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附約即行終止。
訂立本附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型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不論其給付方式或名目),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16歲(含)以上:10萬元~500萬元。
不得超過主契約保額2倍。
直接引自條款原文,附條號與頁碼;「…」表示節錄未完。
第二十三條) 本附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 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 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可查閱本公司網站:http://www.transglobe.com.tw 免費申訴電話:0800-000-662 傳真:02-2506-1719 電子信箱:webmaster@trans…第 23 條 條款第 1 頁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22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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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為條款與官方商品說明之自動整理,可能有遺漏或抽取誤差;實際理賠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資料覆蓋總覽|保險知識庫|條款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