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整理自官方條款與商品說明;理賠以正式條款與保險公司核定為準。
來源:保險公司官方商品說明,由 Ultra Advisor 整理。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附約即行消滅。「重大疾病保險金」之給付以一次為限。
「重大疾病」係指被保險人在本附約生效日起九十天或復效日後初次罹患下列疾病(詳契約條款):1.心肌梗塞 2.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3.腦中風 4.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5.癌症 6.癱瘓 7.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被保險人於繳費期間內發生完全殘廢時,免繳本附約未到期之各期保險費,但發生完全殘廢如符合「重大疾病」之定義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附約即行消滅。
0歲~13歲:10萬元~200萬元,且最高以主契約保險金額之2倍為限。
14歲(含)以上:10萬元~300萬元,且最高以主契約保險金額之2倍為限。
這張商品的條款全文共 18 段。登入後可以直接對它提問(例如「住院 3 天門診手術賠不賠」),AI 會引用條文逐條回答;也能跟同類商品逐項對照、用官方費率表逐格試算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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